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1日 09:15 来源:省局办公室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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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认真贯彻《条例》,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有关部署安排,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29条,其中门户网站主动公开231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1469条,官方微博发布338条,通过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809条。特别是2020年疫情关键时期和常态化防控以来,依托省局网站、微信和第三方平台上线“战疫情、促发展,税务人在行动”“我们的‘战疫’”等专题专栏9个,发布稿件510余篇,湖北税务抗疫故事和服务举措受到多方关注和肯定。

围绕国家减税降费特别是疫情以来支持湖北发展等政策,积极运用税企沟通平台、纳税人学堂、腾讯会议、云视讯、钉钉等,“一对一”“点对点”全方位开展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开办线上培训80余场次,培训纳税人缴费人及税务人员16000余人,线上推送各项税费优惠政策40000余户次,坚决做到该免则免、该减则减、该降则降、该缓则缓、该退则退。

(二)有效畅通政府信息诉求渠道

发挥网站新媒体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重要作用,多方协调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及时回应了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关切。加强个性化问题和普遍性问题回应,有效回复微信、微博网友留言273条,发布回应公众关注热点问题88条,受到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欢迎。

(三)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克服疫情不利影响,积极组建专班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在线平台建设。在已上线省局平台的基础上,于2020年8月底前完成了市(州)局、县(市、区)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在线平台的上线运行工作。对照办税对象、办税事项、办税渠道“三个全覆盖”标准要求,全面开展全省税务系统政务服务“好差评”建设,顺利完成设备安装、系统测试和全省上线运行工作。系统自2020年11月1日上线以来,办件量达326万条,好评率100%。进一步整合网上办税系统,不断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大力推行“一网办、一窗办、就近办、移动办”等服务渠道,为纳税人提供了更丰富多元、更方便快捷的办税选择。至2020年底,全省181个办税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达到218项,常用税费业务可100%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2020年以来,税务总局办公厅制发了《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文件精神,制定了《2020年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配套完善了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监督检查、公开事项目录动态管理等制度规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明确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促进依法公开、规范公开、及时公开。增强风险意识,对法定不予公开的,属于内部工作的,以及定为依申请公开的政策文件,严格保密要求,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6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229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32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

16941056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开展、有序推进,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还不够, 开展横向交流学习不够,视野不宽等。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与公文公开审核机制之间的衔接,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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