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9日 15:39 来源:湖北省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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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湖北省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整体部署,按照湖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要求,稳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列入省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税收工作实践。2月21日,省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柏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中国之治的实践伟力》为主题进行专题讲座。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结合湖北税务实际,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主要负责人2023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了10类20项责任事项。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将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复议应诉等税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纳入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述法制度。

(三)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应收尽收确保组织税费收入,税收总规模全国第九,中部六省第二。用心用情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全年累计解答基层问题385个,编发问题答复专刊3期,刊载答复问题21个,上报税务总局减税办政策问题36个。全心全意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制定《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提出5个方面共30条细化举措,持续推动市场主体减负担降成本。

(四)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认真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全面系统清理规范性文件。推进税费保障立法,《湖北省税费征收保障条例》已纳入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

(五)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贯彻落实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各项要求,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通过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各类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对大额采购合同、涉税信访举报、政务公开申请处理等行政管理方面的决策事项以及重大税收执法方面的决策,事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有效降低决策风险。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提升基层税务执法能力,将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纳入绩效考核。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创新“三项制度”执行质量评估机制,全面开展制度实施情况自查整改。持续推进精确执法试点,组织开展“你诺我办”“法审无忧”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事项试点创建。丹江口市税务局快捷办理契税申报业务入选司法部“减证便民”十大优秀案例,“非强制性执法”创新项目在全省复制推广,“税智罚”项目在税务总局和团中央联合举办的青年创新“智税”大赛活动中获得金奖。

(七)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持续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和重点人群摸排工作,不断完善风险排查、矛盾化解、应急处置等制度机制,提升了预判预警预防和协调处置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以重点风险事项一体化监督防控体系建设为抓手,统筹抓好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网络舆情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连续多年被评为全省平安建设优胜单位。

(八)完善权利救济纠纷化解机制。依法做好复议应诉工作,推行重大税务案件说明理由制度,推动成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69个,参与涉税争议咨询653次,化解涉税争议482次。系统解码“枫桥经验”,138个市县级税务局、907个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深入结合地方实际,充分发挥“枫桥效能”,因地制宜打造了“一点、一制、一室、一岗、一包”的“五个一”工作载体。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加强纪检监察部门两权监督,紧盯税务干部涉嫌违规违纪致使企业违规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问题线索,切实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落准。全面加强政务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十)推进智慧税务改革创新落实。拓展完善“非接触式”办税,优化升级湖北电子税务局和“楚税通”功能,推进企业税费事项网上办、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目前已上线应用233项“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其中212项可全程网上办,21项线上线下融合办。推广上线“数电票”平台,制定下发全省《数电票赋额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同步做好“数电票”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

2023年,省税务局在税收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标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展望税收现代化目标愿景,回应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期待,税收法治建设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税收执法水平还有待加强。部分税务干部依法治税能力不强,税收法治建设过程中执法程序不到位、执法文书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领域的执法风险没有得到有效化解,涉税复议诉讼案件数量呈现增长态势。

二是依法治税机制还有待完善。在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过程中,依然存在着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不够的问题,有的基层税务机关在法治建设工作上过于依赖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部署,缺少对自身法治建设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谋划。

三是协同治税能力还有待提升。依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部门间涉税信息共享存在一定壁垒,不利于充分发挥信息数据效用,政府部门协同治税、社会主体共同治税的制度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全省税务部门将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以依法治税为核心,以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加强风险防控为重点,全面提升税收法治水平,为推动湖北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党建引领,继续加强税务法治建设部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科学规划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具体要求,自觉把党关于法治建设的要求贯穿到税收工作的全方面、各环节,重点抓好贯彻落实。严守税收法定原则,加快推进《湖北省税费征收保障条例》立法工作,完善地方税费制度。

(二)推动精确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年行动。抓实需“持续”推进的精确执法项目,积极宣传推介试点改革成效。认真落实税务总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完善执法工作体系,提升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不断优化执法“三项制度”,推广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质量评估机制,坚持以评促改,持续规范税务执法行为。

(三)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动区域裁量基准统一。探索建立《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智控系统,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加强区域间税务执法深度协作和深化拓展。高效落实湖北优化营商环境推广项目,在现有基础上深入推进“枫桥式”税务局建设,以更近距离、更快速度、更便途径解决涉税争议问题,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成本,构建更加公平、高效、法治的税收营商环境。

(四)妥善化解矛盾,切实提升复议应诉办理质效。依法妥善应对涉税行政复议,做好涉税行政应诉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在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逆向推动执法行为再规范、执法方式再优化,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范重大案件审理,持续推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确保全系统重案审理数量、质量同步提升。

(五)建强法治队伍,重点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建设。全面加强全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法治指导员的培养使用,让更多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法律专业背景人员参与税务法治建设。继续有计划地安排基层公职律师、业务骨干参与综合税政调研、精确执法试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复议应诉案件办理、涉税法律争议处理等专项工作,并跟踪做好结果应用,完善激励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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