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税务局:告知承诺 快捷便利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6日 08:50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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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7日上午,在恩施市税务局第一分局办税服务厅窗口,市民阳某签署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为了改善住房条件,阳某购买了位于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湖北交投▪逸晴湾(二期)12#幢2单元22层2-2203号的住房,作为个人第二套改善性住房。

在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时,按照规定需申请或授权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证明家庭住房情况符合享受减征契税政策的条件。阳某提供的不动产查询报告上只有本次欲缴纳契税的房屋预告登记,阳某自言自语说自己在宣恩县城还有一套商品房。为方便纳税人享受契税相关政策,尽快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窗口工作人员现场告知“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第一项(税务机关告知事项),让其知晓承诺书需要承诺的事项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工作人员的辅导下,阳某详细了解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证明义务及证明内容、承诺方式、法律责任后,在承诺书中据实承诺在宣恩县贡水花园A栋1104号属于第一套房,本次缴纳契税的房屋为第二套房,当场快速缴纳了契税。

办理时,纳税人一直感慨政策好,不像之前需要四处奔波提供证明,节约了时间成本。市税务局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促进信息交流共享,打破股室间、部门内部“信息孤岛”,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从根本上铲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的生存土壤,最大程度消除群众的办事烦恼。同时强化承诺事项的事后审查,发扬“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精神,市税务局第一分局在线下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传递告知承诺制台账联合强化事后审查,已联合事后审查承诺事项6600余条,形成线上、线下信息共享,实现办事流程最优化、最简化,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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