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已打掉涉黑组织2848个!明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这样开展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1日 16:30 来源:中国长安网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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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到来的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实现之年,前两年战果如何,明年工作怎么开展?

  12月30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暨领导小组第8次会议召开,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年来的成效,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明年工作。 

  长安君有幸参加了会议,看到专项斗争取得的显著成果,十分振奋。

  ——全国依法打掉涉黑组织2848个、涉恶犯罪集团9304个,破获刑事案件350719件。

  ——全国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51734件,处理6122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769人,移送司法机关6837人。

  ——全国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4.47万个,排查调整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干部4.17万名。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实践充分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完全正确、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要充分认识专项斗争两年来取得的成效,切实增强必胜信心决心,准确把握扫黑除恶的阶段性特点,进一步明确专项斗争的目标方向,持续加大深挖整治力度,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着力健全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组织保障,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周强、张军、李书磊、傅兴国出席会议并讲话,领导小组副组长、全国扫黑办主任、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就《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要点》作说明。会议还研究了对2019年度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会议提出了明年专项斗争开展的目标方向:

  明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以开展“一十百千万”行动为抓手,既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确保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助推“中国之治”再创新奇迹,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认识“十大成绩”

  增强必胜信心决心

  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坚持“稳、准、狠”,依法打掉了一批作恶多年的黑恶犯罪团伙,侦办了一批沉积多年的黑恶犯罪案件,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分子和“保护伞”,破解了一批治理难题,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

  ——在压实责任上持续发力,政治担当明显增强。两年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先后召开7次领导小组会议、2次全国推进会、8次办公室主任会议,主动对标对表,层层传导责任。各省区市和兵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上率下推动“五级书记”一起抓,为专项斗争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在部门协同上持续发力,攻坚力度明显加大。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政法机关敢于斗争、担当作为,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强力推动、协同攻坚,行业监管部门积极参与、全力投入,形成了齐抓共管、联动融合的工作格局,以强大合力攻克了一批过去单一部门难以解决的顽症痼疾。

  ——在严督实导上持续发力,查深查透明显强化。在去年组织第一轮督导基础上,今年组织了第二、三轮督导工作并开展“回头看”,实现了中央督导工作全覆盖。创新特派督导专员制度,进驻中央扫黑除恶第一轮督导过的10个省市,紧盯大要案件和突出乱象,有力促进了重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在大案攻坚上持续发力,侦办能力明显提高。全国扫黑办对47起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派出大要案督办组对云南孙小果案、湖南“操场埋尸案”等案件实地督办。完善“一案三查”工作机制,开辟监所“第二战场”,升级“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推动循线深挖涉黑涉恶线索,突破了一批难啃之案。部署开展“百日追逃”专项行动,20名A通逃犯已到案18名,目标逃犯已到案3426名,到案率72.7%。

  ——在“打伞”“打财”上持续发力,除恶务尽明显深化。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日常监督、巡视巡察、联点包案等方式,对“保护伞”“关系网”一查到底。狠抓“打财断血”,有力摧毁了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在法律支撑上持续发力,打击质效明显提升。全国扫黑办先后两次发布恶势力犯罪、“套路贷”、网络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等8个法律政策文件。各地各有关部门通过完善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同步办案机制,实现了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发力,提升了办案质效。

  ——在专项整治上持续发力,治安环境明显改善。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整治网上卖淫、网络赌博、制毒贩毒、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在综合治理上持续发力,行业监管明显加强。教育、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坚持边扫边整边建,行业领域乱点乱象初步得到整治,相关长效机制正在建立完善。通过打击黑恶势力,整治行业乱象,完善监管制度,进一步净化了营商环境,保障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在基层整顿上持续发力,基层组织明显夯实。组织、民政等部门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全面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有力促进了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政权进一步巩固。

  ——在宣传发动上持续发力,社会氛围明显浓厚。通过新闻发布会、融媒体宣传、专题宣讲、公开曝光涉黑涉恶腐败案件等办法,营造了强大舆论氛围。全国扫黑办组织拍摄扫黑题材电影电视剧,各地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生动展现政法干警感人事迹,形成了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准确把握“三个阶段性特点”

  进一步明确目标方向

  明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实现之年,专项斗争面临新的时和势,呈现新的阶段性特点,必须进一步明确目标方向。

  ——从历史方位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专项斗争肩负重要使命。明年,我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是“小康”,更重要的是“全面”。这就要求以更强烈的使命感、紧迫感推进专项斗争,坚决夺取全面胜利,确保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从时代要求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专项斗争承载全新课题。在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必须增强制度意识、强化制度建设,把经验做法转化为长效常治的制度机制,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制度化、常态化,促进基层社会、政治生态改善,努力为“中国之治”助力、添彩。

  ——从现实任务看,三年为期目标即将进入决战决胜新阶段,专项斗争面临全面检验。始终保持清醒头脑,高度警惕“过关交卷”等错误认识,深化对专项斗争阶段性特点的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定力,推动专项斗争由强化斗争魄力向强化斗争韧劲转变、由面上打击向深度打透转变、由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以更加优异的成绩接受党和人民检阅。

  明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以开展“一十百千万”行动为抓手,带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建立一个扫黑除恶常态化的长效机制。及时总结各地成功经验,注重系统集成,把握专项斗争规律,加强制度创新,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

  ——开展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10大行业领域存在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实行百起大案挂牌督办。加强对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100起案件调度部署,推动各地大要案攻坚不断取得新突破。

  ——开展千名涉黑涉恶逃犯缉拿追捕。在“百日追逃”专项行动基础上,加快对1000余名涉黑在逃人员、3000余名涉恶在逃人员抓捕工作。

  ——确保万起案件依法审结。紧盯目前已进入审判程序的10000余起涉黑涉恶重点案件,严格依法办案,提高诉讼质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

  坚持“六个紧盯”

  持续加大深挖整治力度

  坚持“稳、准、狠”不动摇,持续发力、攻坚克难,坚决把各类黑恶势力扫除干净,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突破。

  ——紧盯大案要案,确保打深打透。以彻查群众反复举报案件、挂牌督办仍未突破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在逃案件为牵引,持续加大攻坚力度。对主犯等关键案犯在逃导致迟迟没有进展的,要以“百日追逃”行动为契机,抓捕在逃人员,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

  ——紧盯“打伞破网”,推动深挖彻查。以彻查“黑”与“伞”不匹配问题、黄赌毒久治不愈乱象、与黑恶分子利益勾联公职人员、涉嫌失职渎职领导干部为牵引,坚持“两个一律”“一案三查”,确保“伞”“网”“链”查深查透。

  ——紧盯“打财断血”,铲除经济基础。对黑财收缴不到位的案件,既要查扣显性“黑财”,又要深挖隐性“黑财”;既要准确把握“黑财”认定标准,又要及时固定“黑财”认定证据,确保执行到位。依法规范涉案财产处置,切实保护合法财产、合法经营。

  ——紧盯线索核查,做到清仓见底。进一步发挥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作用,提高线索核查质效。全国扫黑办将派出特派督导专员,到各省区市直接核查一批重要线索,各省级扫黑办要到各地市直接核查一批重要线索,推动重点线索转化成案。

  ——紧盯案件诉讼,实现保质加速。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已进入起诉审判高峰期,中央政法单位将加强业务指导,推动依法规范办案。各省级扫黑办要牵头抓好培训,提高一线干警执法办案特别是办理新型犯罪案件的能力水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紧盯罪犯改造,开辟“第二战场”。认真落实《关于办理跨省异地执行刑罚的黑恶势力罪犯坦白检举构成自首立功案件的指导意见》,深挖一批可查性强、成案率高的涉黑涉恶线索。严格执行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规定。

  开展“四项整治”

  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

  切实担起责任,敢于向一些地区、行业、领域中的顽症痼疾动刀,确保“打而又生”的怪圈不再重演。

  ——整治治安秩序混乱地区。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高危、复杂地区,密切跟踪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

  ——整治黑恶问题多发行业。重点整治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保、文化旅游等行业和新兴行业存在的问题。

  ——整治基层建设薄弱环节。重点整治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农村宗族派系争斗干扰基层建设、涉黑涉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基层执法部门失职纵容黑恶滋生等问题。

  ——整治网络空间滋生漏洞。把网络空间纳入专项斗争重点领域,推行网上网下一体化打防管控模式,完善办案方式,确保打准、打精、打实。

  健全“三个机制”

  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

  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全面梳理、提炼专项斗争中成熟的经验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实现长效常治奠定法治基础。

  ——围绕依法严惩健全长效机制。继续深入研究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及时出台深挖整治的指导性文件。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政法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推动出台长效性、规范性的综合防控措施和办法。

  ——围绕铲除土壤健全长效机制。深化服务管理工作,健全滚动排查机制,健全基层矛盾化解机制,大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让黑恶势力无处容身。

  ——围绕人民满意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专业与群众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通过借助社会力量开展第三方评估等办法,建立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导向的评价体系。

  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加强组织保障,强化工作措施,以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方法推进专项斗争。

  ——以一抓到底的意志实现目标。聚焦三年为期的目标,认真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逐项对表查账,有针对性地强化措施、改进完善。

  ——以精准专业的督导推动攻坚。推动督导工作向专业化、点穴式、机动式督导延伸,向省市自主督导延伸。用好特派督导专员队伍,紧盯涉黑涉恶案件不放,推动当地查深查透。坚持“哪里有乱象,哪里就有特派督导专员督导”,深入乱象突出、群众举报多、案事件多发、查办案件阻力较大的地方督导,推动乱象整改到位。

  ——以科学公正的考评激发动力。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对各地专项斗争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面考评,发挥好激励导向作用。表彰一批先进典型,既表彰优秀的办案人员,又表彰勇于举报的群众;既表彰打击犯罪的先锋,又表彰行业治理的模范。

  ——以积极主动的宣传弘扬正气。加大对扫黑除恶有力举措、显著成效和先进典型的报道力度,努力把典型案件报道转化为法治公开课、犯罪警示课、干群教育课,积极打造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文艺作品,不断凝聚正能量。

  ——以动真碰硬的监管强化队伍建设。敢于“刀刃向内”,对政法干警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充当“保护伞”的,坚决依法查办,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加大倒查问责、典型案件通报力度,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健全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为铲除“保护伞”“关系网”滋生土壤提供组织保障。完善政法干警依法履职保护等机制,常态化关爱扶助牺牲伤残干警家庭,激发政法干警积极性、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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