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门解决个案 建机制应对类案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1日 17:43 来源:《中国税务报》2023年...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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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工作效率真高,问题终于解决了。”近日,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检察院一位检察官向国家税务总局应城市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

据了解,应城市经济开发区科技园开发项目原属工业用地,在开发过程中,其中的7号楼由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并对外销售,但由于历史原因,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导致7号楼的购房者长期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近期,应城市政府解决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应城市人民检察院就上述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依法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应城市税务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迅速就有关事项与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次日便出具《行政审批事项收费核定单》,核定7号楼应补缴土地出让金58.2万元。根据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传递的缴费信息,应城市税务局告知有关土地使用权人要按规定缴费,并向其讲解有关规定及如何办理业务。不到10天,缴费人如数将7号楼的土地出让金缴纳入库,7号楼居民的不动产权证办理难题由此得到解决。

之后,应城市税务局以人民检察院提升“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办理质效为契机,联合市人民检察院组建工作专班,整合多方意见和建议,在充分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环保局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联合10部门印发《关于加强部门精诚共治 强化税费征管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归口管理机制,确定各成员单位具体对接的分管领导、科(股)室、联络人,提高了各单位之间的沟通效率;明确联席会议机制,要求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重点工作事项,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确保部门共治有序推进;明确信息共享机制,确定各成员单位推送涉税信息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时限,进一步厘清了税费共治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形成税费征收齐抓共管的合力。

截至目前,应城市税务局已与有关共治部门共享房源信息、耕地占用、土地出让等信息2.9万余条,联合解决遗留涉税问题18个,帮助居民办理不动产权证2800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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