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抓“前端”治“源头”创新争议调解新机制
今年以来,恩施市税务局设立“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阳光调解室”两大平台,探索争议调解“前端预防”“源头化解”新机制。截至目前,该局已调解各类税费纠纷60余起,纠纷基层化解率、调解满意度副均达到100%。
咨询服务抓“前端”
“你们这么解释我就理解了,原来我按20%缴纳的个税没有问题,感谢你们耐心解释!”近日,张女士到恩施市税务局“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接受咨询服务后如是说。
前此时,张女士将自己的一套二手房出售时,前台办理人员告知其需按20%的适用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当天急于过户,张女士在对政策了解不甚全面的情况下缴纳了税款。事后,张女士听说个人所得税率只有1%,觉得自己缴纳了多的税款,决定申请行政复议。
接受纳税人咨询。通讯员供图
了解情况后,恩施市税务局行政复议咨询岗人员向其耐心解释。张女士这套房屋是赠与所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无偿取得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张女士此户房产交易的确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今,恩施市税务局在恩施州首设“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主动出击“抓前端、治未病”化解涉税疑问,打开纳税人心结。
阳光调解治“源头”
“事情处理得我很满意!税务部门对我们的困难和诉求很重视,我为税务人员的真情服务点赞!”前不久,恩施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阳光调解室”圆满解决了一次涉税争议,赢得了纳税人覃女士的理解和好评。
覃女士上月底来恩施市办税大厅代开4万元的劳务纸质普通发票,由于月末扎账,税款无法征收,故不能开具。她说对方只接受纸质发票,且要求马上提供。这让覃女士心急如焚,情绪非常激动。
覃女士就此事向税务人员提出异议。第一税务分局“阳光调解室”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将她引至调解室,解释了暂时无法开具发票的原因,并对她进行情绪安抚。同时与对方公司进行联系,告知对方纸质发票与电子发票具有同等效力,拒不接收属于违规行为。最终在调解员的帮助下,覃女士成功在楚税通APP上代开了电子发票。
据了解,“阳光调解室”是恩施市税务局推进争议源头化解的另一举措,组建以公职律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才和业务骨干为主体的调解团队,搭建起“多方合力、一窗通办、只跑一次”的纠纷响应服务体系。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通道,推进税费争议前端预防、源头化解,更大程度地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推进‘枫桥经验’在基层税务分局开花结果,为优化营商环境再做新贡献。”恩施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邓映花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