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一点通|毕业季,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早知道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9日 17:31 来源:长江云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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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毕业季。今年,咱们湖北的高校毕业生达到了59万人,再次刷新历史记录。即将走出校园的你,有没有找到满意的工作?面对自主创业和求职择业这道选择题,你是不是已经有了答案?

近年来,为了扶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在创业的不同阶段,什么样的优惠政策可以帮到你?哪些温暖的扶持,会让你在求职路上走得更轻松?今天的《税务一点通》节目,邀请湖北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工作人员王弘毅走进湖北之声,为您拉直“小问号”。

在数字经济发展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今天,很多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选择自主创业。这些敢想敢干的年轻人通过创业实现了就业,还为社会创造了更多就业岗位。为创业青年点赞,当然不玩虚的!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如果经营主体为小规模纳税人、在今年内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每个月的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超过10万元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减按1%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大学生创业从事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比如说餐饮、动漫、服装设计、家政服务等行业,发展到一定规模、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还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我们知道,创业是最积极也是最主动的就业,如果在初创期得到及时的“精准滴灌”,小苗也有可能长成参天大树。另外,刚刚走出校园的大学生,求职时往往因为没有工作经验总是碰壁。调动企业选人用人的积极性,同样也要出实招!

“高校毕业生一毕业就从事个体经营,那么自登记当月起,在36个月内可以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该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和个人所得税,扣减的限额为每户每年14400元。

如果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和他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这实际上就是国家拿出真金白银,鼓励企业在招录时向应届毕业生倾斜。”

大学科技园被称为青年创业“梦工厂”,这里也是很多高校毕业生梦想起航的地方。你知道吗?对国家级或省级大学科技园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这些并没有直接给到大学生的税收优惠,其实和你的创业很有关系!

“国家给予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实际上最终受益的还是大学生创业者。这样一来,科技园更有动力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更好的平台和更优的服务,也助力更多大学生创业项目做大做强。

另外,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业务,也是免征增值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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