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首笔跨境税费 电子退库业务办理成功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7:04 来源:《中国税务报》2023年...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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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境外的韩国某公司到账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直接退库的企业所得税款276万元,这是湖北省首笔跨境税费电子退库业务,标志着湖北省跨境退税实现全程网上办理。

据介绍,韩国某公司向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股权3680万元。后者依法代扣代缴前者的企业所得税款27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政府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韩国某公司应仅在韩国缴税,故其提请中国税务部门退还前期被代扣代缴的税款。

“以往发生这种情况,我们有两条路径可走。一是中国税务部门将退税款退至代扣代缴义务人账户,再由代扣代缴义务人转账到我们账户。对我们而言,这种方式需要承担资金流失风险。二是委托代理人或者我们亲自到中国境内的银行开通离岸账户,中国税务部门会把退税款退到离岸账户。这样成本较高且费时费力。”韩国某公司经办人员表示,“现在武汉税务部门能够直接把退税款退到我们在韩国公司的账户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实在是一项非常好的服务,让我们更愿意去武汉发展业务。”

据了解,跨境退税往往发生于境外非居民企业。该类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后,向中国税务部门自主申报纳税,或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之后,若符合退税相关政策,则可申请办理退税。

“我们在调研时发现,辖区国内外经济活动往来愈加深入,非居民企业跨境涉税交易日益频繁。传统的跨境缴(退)税方式存在环节多、链条长、耗时久等问题。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办税效率,我们将相关问题向上汇报、多方协调,成功打通跨境办税链条。”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苏厚佳说。

“跨境退税业务涉及税务、人民银行国库、商业银行等三方系统。现在,我们三方重新梳理流程、建立联动机制,整合系统资源、打通资金链路,让跨境税费退库业务得以全程网办。”武汉市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副处长刘明德介绍,“建立联动机制,整合系统资源、打通资金链路”同样利好于跨境缴税业务。此前,境外非居民企业向中国缴纳税款,需亲自或委托代理人、代扣代缴义务人先到办税服务厅申报开票,再到银行缴纳税款。现在,他们可通过网上电子税务局开具银行端缴款书,境外非居民企业便可直接将税款从其境外账户汇入国库。

“简言之,对境外非居民纳税人而言,既能少跑路,又能少支出。”刘明德说。下一步武汉税务部门还将与国库、银行等部门深化协同共治,持续优化跨境业务功能,让非居民企业跨境缴税与退税业务均可以“一次不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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