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亮生活 与“税”同行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7日 17:0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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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的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保护国家税收安全,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5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走进县政府广场开展2023年“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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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活动现场

作为新中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每个人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经济活动都能从里面找到答案。

明法于心,守法于行。“如果我放弃继承遗产,还需要缴纳税款和债务吗?”“是不需要的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担债务以遗产为限,如果放弃继承,就可以不用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了。”面对前来咨询的市民,税务干部耐心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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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咨询台前税务干部“零距离”为群众解惑答疑

活动现场设置法律咨询台,摆放法治展板,税务干部“零距离”为群众解惑答疑、提供法律、税务咨询服务,并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梳理出部分涉税内容,包括失踪人所欠税款和债务、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间等,面对面、点对点地为群众解读。积极向群众发放税费政策手册及宣传制品,悬挂宣传条幅。据统计,此次活动共为来往群众提供咨询服务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了全民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让民法典、税法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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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税务干部为来往群众发放宣传册

“税务干部既送来税收政策,又普及民法典知识,把我们需要的法律法规知识都带到了。”活动现场前来咨询的群众满意地说道。“面对每位闻讯而来的市民,我们都耐心服务,引导他们增强学法用法意识,树立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观念,看到他们带着笑容离开,是我们最大的快乐,这也是我们深入推进‘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一个缩影。”税务干部说道。

循法而行,依法而治。“民法典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更和税务工作紧密关联,它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征纳双方都必须遵循的规范,还是打造优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进一步加大民法典的学习教育和宣传力度,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积极宣传税法赋予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将税收普法融入日常工作之中,让税法遵从形成风尚。”通山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文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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