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湖北税务首次互派干部挂职
近日,西藏、湖北税务部门互派挂职干部座谈交流会在拉萨召开。
按照税务总局党委部署,截至目前,西藏税务系统已先后与河北、上海、江苏、浙江、河南、湖北、陕西、深圳、宁波等省市税务系统互派挂职干部。此次是西藏与湖北首次互派挂职干部。
座谈会上,西藏、湖北税务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了双方互派干部有关情况,8名互派挂职干部代表现场作了表态发言。西藏税务赴湖北挂职干部表示,将倍加珍惜宝贵的学习机会和工作机遇,勤学习、多交流、有所为,将湖北税务好的经验做法带回西藏。湖北税务赴藏挂职干部说,将深刻理解东中西部税务机关互派干部挂职工作的重大意义,继承和发扬老西藏精神,与西藏税务干部一道把汗洒在一起、事干在一起、情融在一起,争做促进民族团结和交往、交流、交融的模范。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赵勇说,税务总局党委开展东中西部税务机关互派干部挂职工作,为更大范围培养锻炼干部、促进东中西部税务机关交流合作提供了宝贵平台和机遇。鄂藏合作由来已久,此次首次开展互派干部挂职,必将开启鄂藏两地税务部门携手共进、优势互补、团结协作的新篇章。
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任伟表示,西藏税务将贯彻落实税务总局要求,切实发挥主体作用,深化务实合作,努力为税务援藏工作开展创造良好条件,用实际行动回报对口援藏税务部门和税务干部的深厚情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