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费改税倒逼企业提升用水效率
郧西: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湖北省郧西县地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肩负着“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使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全面实施以来,国家税务总局郧西县税务局扎实推进水资源费改税改革,充分发挥绿色税收调节职能,以“协作扩围、激励导向、申报提速”为核心,认真落实水资源税政策,引导企业增强节水意识,提升用水效率,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政策引导,释放“节水效应”
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设置差别税额,企业的水资源税税负与其用水量、用水效率直接挂钩。“水资源费改税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创新,倒逼企业提高用水效率、优化用水结构,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郧西县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十堰市锶源饮品有限公司依托郧西县香口乡树撑岩村千年老泉优质水源,生产天然矿泉水。随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全线贯通,该公司建设“堰水进京”生产专线,让好水出山“天下知”。在税收政策引导下,公司将节水理念深度融入生产全过程,积极进行节水技术改造,新增循环水回收装置,实现清洗水、冲洗水多次回用与再净化,大幅降低新鲜水取用量。与之前相比,公司目前每日可节水约40立方米,用水效率提升超12%,节水率提高逾5%。
“水资源税政策让我们真正意识到‘节水就是增效’。”公司负责人金汉波表示,“通过推进节水改造,今年上半年公司缴纳水资源税同比减少8728元,实现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在水资源税政策杠杆的撬动下,节水减排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共识。十堰真武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彭青华介绍:“水资源费改税全面实施后,公司引进自动化清洗系统和蒸汽冷凝水回收装置,优化酿造、冷却环节的用水工艺,显著降低了单位产品的耗水量。节省的水资源税款将持续用于公司的设备升级和改造,为保水护水贡献力量。”
水资源税政策效能的充分发挥,离不开税务部门征管机制的优化与创新。郧西县税务局通过深化部门协作、突破区域壁垒、引导企业转型,实现了水资源税从“征得准”向“管得精”“治得好”跃进。一系列的税收征管实践,为核心水源区探索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共进的良性循环之路提供了助力,也为“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提供了“税动力”。
优化流程,申报缴税更便捷
“作为水电站,我们年取水量超过千万立方米。以往申报缴费需要分别向水利、税务两个部门提交报表,流程繁琐。水资源费改税全面实施后,只需要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税,办税效率大大提升。”中广核汉江集团负责人陈聪提起费改税前后的变化,感触颇深,“现在,取水许可和纳税申报相关信息实现跨部门实时共享,我们在电子税务局可直接调取水资源税申报表,一键核算税款,全程不超过20分钟。”
费改税后,郧西县税务局与水利部门强化协作,积极推进取水用途、地点及节水信息的整合与共享工作,优化电子税务局申报流程,努力实现纳税人“无须重复录入”的便捷高效体验。郧西县税务局税政三股负责人罗宇翔介绍,税务部门前期梳理重点取水企业名单,为每个重点企业配备“税务管家”,提供差异化辅导,明确政策适用标准,通过征纳互动平台完成线上实时答疑,目前已累计服务企业100余次。
郧西县孤山水电站位于汉江中游,坝址横跨郧西县与郧阳区两地,是区域重要的清洁能源项目。针对跨区税收征管问题,两地税务部门构建协同治税机制,加强水资源税管理,并实现水资源税收入共享,明确按协议比例自动划分税款。
现在,企业仅需在郧西县税务部门完成一次性申报,系统即实时按比例将税款分别划转至两地,彻底解决了纳税人“两头申报、多次跑”的问题,实现了跨区域水资源税征管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