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裁量基准,宜昌征纳都说好
“以往各地不同的处罚标准让企业有些看不懂也记不住,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后,区域内税务执法标准一致了,哪项涉税业务容易违法、违法了处罚多少、依据是什么也都一目了然,企业的涉税咨询成本大大降低,也有利于企业避免发生有关涉税问题。”近日,湖北省宜昌市某建筑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记者说。该公司在湖北、广东等地均有在建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法制科科长崔蕾表示,过去确实不时有跨区域经营企业向税务人员抱怨,同是逾期申报纳税问题,为何在一个地方是一个处罚标准,到另一个地方又是一个政策。为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广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深圳六省一市税务部门自去年4月起施行了《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裁量基准》)。《裁量基准》涵盖违反税务登记管理规定、违反账簿凭证管理规定、违反纳税申报管理规定等7类58项税务违法行为,明确了各项税务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宜昌市税务部门在《裁量基准》施行前就多方位进行宣传辅导,确保税务执法人员准确理解,确保纳税人全面知晓。从宜昌市的情况看,《裁量基准》得到严格执行,纳税人普遍反映《裁量基准》实现了税务处罚区域统一和公平,切实维护了纳税人的权益,有利于促进依法合规经营。
据介绍,为确保《裁量基准》精准、规范实施,宜昌市税务局结合《裁量基准》规定制定了全市统一的税务执法文书模板,并对全局执法岗位人员开展专题培训,详细讲解《裁量基准》的制定背景、指导思想、主要特点和各条款内容,明确各条款的适用口径,并指导如何填写执法文书。为确保所有参加培训的执法人员准确掌握《裁量基准》的适用、规范进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培训设计了问答和考试环节,以问促学,以考促学。培训结束后,该局还定期开展“拉练督帮学”、案卷评查、跟踪问效等活动,持续提高执法人员适用《裁量基准》的水平。
随着这些举措实施,效果不断显现。
“通过培训、填写统一的执法文书模板、案卷评查等活动,我对《裁量基准》的理解越来越深入,进行处罚裁量执法时不用担心出现偏差了,也容易让行政相对人理解了。”宜昌市税务局一位征收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说。
知法是守法的前提,为促进纳税人了解《裁量基准》和接受适用该基准的处罚,宜昌市税务局总结近年来推行的执法说理提醒、“首违不罚”等体现宽严相济原则的执法经验,在处罚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深入释法说理,让纳税人对裁量标准、法定依据、导向及执法程序清清楚楚,感受到税务执法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进而引导其积极纠正错误、依法合规经营。
宜昌市税务局法制科科长崔蕾举例说,《裁量基准》按照税务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具体情节分阶裁量,对于逾期申报、丢失发票等常见但存在模糊地带的税务违法行为,将执法依据明确化。如“未按期申报”违法行为,按以往的处罚裁量规定,纳税人更易达到“严重”阶次,被处2000元以上罚款。《裁量基准》对该违法行为作了“较重”和“严重”的阶次划分,对只存在逾期申报行为,属于情节较重情况的,对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处每次20元的罚款,且罚款总额在200元以下;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每次50元的罚款,且罚款总额在2000元以下。《裁量基准》还要求对纳税人集中处理以往年度逾期违法行为的,不得拆分处罚,考虑了处罚惩戒的公正性。“执法人员在实施有关处罚时,会详细说明有关规定和程序,这通常会使当事人更容易理解和接受处罚。”崔蕾表示,《裁量基准》施行以来,宜昌市税务系统没有一例因为适用《裁量基准》引发的投诉、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有关案例侧面反映了崔蕾的说法。
近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税务局执法人员发现辖区内一家茶叶专业合作社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遂根据《裁量基准》规定,将处罚依据、裁量幅度等规定详细告知合作社负责人,并结合纳税信用管理规定等对其进行释法说理,还辅导其排查出了其他涉税风险点。合作社负责人当即表示打心底里接受处罚,下一步要加强税法学习。
湖北某通讯工程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发生了类似情形。前不久,该公司因工作疏忽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税务人员送来责令限改通知书时,详细说明了税法关于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规定、《裁量基准》规定、“首违不罚”政策及不按期改正的后果。企业迅速纠错,享受了“首违不罚”政策,同时接受了税务部门的税法辅导,表示绝不会再犯这个错误。
“随着处罚裁量从原来简单的‘走执法流程’向‘统一规范执法标准和流程、以案释法’转变,全市A级纳税信用企业越来越多了。”崔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