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系统9个单位7名个人获全国行政执法先进表彰
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税务系统共有9个单位、7名个人分别获评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据了解,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不忘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经报党中央批准,司法部作为主办单位首次对全国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
税务系统获评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的9个单位为: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林芝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西城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法制科、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二科。
税务系统获评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的7名干部为: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四级高级主办刘红蠲、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法制科科长李晓露、国家税务总局渭南市税务局稽查局四级主办安磊、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稽查局综合科副科长陈武、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稽查局综合选案科科长马维超、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徐宝鹏、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法制处(监管处)二级主任科员胡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