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省政府关于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前三季度累计办理退税减税缓税1021.2亿元
11月2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指出,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随机选取市场主体调查显示,92%的市场主体对当前营商环境表示满意,创历史新高;武汉市连续两年成为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标杆城市;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招投标领域“一网通投”、打造无涉企保证金县市等20余项改革成果被国家肯定并推广。
聚焦制度供给,政策效能充分释放,报告指出,前三季度全省累计为5.83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减免房租12.4亿元,累计办理退税减税缓税1021.2亿元,惠及26.48万户次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全面促进发挥正反典型示范震慑作用,全省大力开展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试点创建活动,先后在41个重点领域推出293项改革事项先行先试,形成127项具有突破性、原创性、引领性的典型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共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1821个,有效解决市场主体诉求事项7806个。
聚焦松绑减负,市场活力持续激发,报告指出,我省在全国第三个省域范围内推行“一业一证”改革,便利店、超市、饭店等19个行业已累计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超2万张,在全国率先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省域全覆盖,累计办理“证照分离”登记395.4万件,惠及市场主体161.56万户。
此外,报告还指出,我省聚焦优质高效,政务服务持续优化;聚焦循环畅通,开放共享显著增强;聚焦公平公正,法治理念更加夯实,包括先后起草了《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办法》等系列法规等。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务必站位全局、系统谋划、统筹推进。
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强化“店小二”精神,站在“用户体验”的角度换位思考,为市场主体提供最便捷最暖心的服务,用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改革自觉;进一步控制成本,提升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再造流程,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如在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上,报告提出要坚决整治协议不履行、账款不支付、政策不兑现等失信行为,让企业吃下“定心丸”。
此前,省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该报告,原则同意报告,同时建议坚持以控制成本为核心,着力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破解营商环境顽瘴痼疾;坚持以法治为保障,着力健全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如提出,坚持破立并举,大力整治“红顶中介”,大力发展和规范市场化社会化中介服务,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推动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根据日程安排,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将于24日上午分组审议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