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新能源:“风光”如何继续风光
湖北省随州市近期明确“新能基地”的发展定位。随州市税务部门通过调研企业、走访部门、数据测算等方式,对“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的主体构成、运营情况、税源展望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从税收视角提出发展清洁能源的对策建议。
新能源产业呈现的特点
风电光电两极已具规模,装机总量和发电产出居湖北省前列。目前,随州市新能源已形成两大主体,即:以华润二妹山、华能界山、国电中华山等为代表的风电场项目,以随县万和镇、广水市十里街道办事处、曾都区万店镇、高新区淅河镇等为主的地面光伏项目。截至2021年底,随州市新能源并网装机容量297万千瓦,占湖北省的17%;累计发电量207亿千瓦时,占湖北省的27%。新能源装机总量、发电量占比都居湖北省第一。
国有资本占据主导,民间资本和外资多元参与。截至2022年6月,随州市已并网的风电光伏企业31家,其中,风电企业12家,光伏发电企业17家,风光一体2家。其中,国有资本投资企业17家,外商投资企业6家,民营资本投资企业8家。
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投资收益持续上升。从投资数据看,随州市风电光伏企业累计投资总额达225亿元,其中风力发电投资总额136亿元,光伏发电投资总额89亿元。风力、光伏发电前期建设投入成本高,发电设备采购以及安装工程约占整个风力发电项目总成本的80%以上。2019年—2021年,随州市新能源发电企业利润总额分别为8.9亿元、7.7亿元、12亿元,毛利润率分别为41%、35%、42%。
税收占比提高,两大税种优惠力度较大。一是税收占比在提高。2019年—2021年,新能源企业实现税收2.6亿元、1.3亿元、2.6亿元,分别占当年随州市税收总收入的3.6%、2.1%、3.4%。今年上半年,新能源企业办理留抵退税1.7亿元,实现税收1200万元,考虑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税收占比3.8%。二是两大主体税种优惠力度大。2021年,随州市风力、光伏发电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优惠13户次,免税项目金额4.8亿元,享受“三减半”优惠21户次,减半项目金额4.6亿元;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优惠政策企业4户,实现退税2000万元。
新能源发展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因素
受能源发展规划影响,随州市风光电规模总量有限,高质量发展是未来趋势。从湖北省内看,随州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处于领先地位,但也面临消纳困难的问题。湖北省发改委下发的《湖北省2021年度新能源消纳指引》将随州全境划为Ⅲ类区域(消纳困难区域),风电、光电发展规模受到限制,只可新增建设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固定建筑屋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百万千瓦基地。国家发改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该文件对合理引导投资、促进资源高效利用,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风电、光伏企业缴纳的税种有耕地占用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由于前期固定资产投入大、增值税抵扣时间长,叠加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扣除一次性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因素,实现税收规模效益一般需要6年左右。按顶峰发电量值测算,未来没有一次性耕地占用税的情况下,当税收规模达到5亿元~7亿元时,增幅将逐步放缓,但仍将成为随州市重要的稳定税源之一。
促进新能源产业更好发展的建议
实现能源发展由量变到质变。“十四五”时期,随州市在新能源产业发展中要更加注重从“量的积累”到“质的提升”转变,建立新能源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等制度,保障清洁能源发电优先上网、优先消纳。在新能源产业发展上既要积极鼓励,又要适度控制发展速度,适当提高准入门槛,有序引导产业健康发展。
实现电力资源有效转化为重要税源。培育龙头企业用电,把发展经济作为解决能源消纳能力不足的关键一招,强化先进制造业扩产赋能,重视骨干企业培育,主动对接斯诺锂电池负极材料、犇星新能源材料等重点投资项目,提高新能源消纳和创税能力。细化优化用电方案,确保涉及民生、重点产业链企业、安全生产领域的用电供应稳定。
实现产供销环节有效对接。就近上网提高就近消纳能力,由政府能源主管部门牵头,结合电网承载能力,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引导不同类别的分布式光伏装机就近上网,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用户的可靠供电。争取配额提高外输能力,主动向上级申请增加本地电能输出额度,加快实现更大范围内资源的优化配置。
实现清洁能源高效利用。出台激励政策,推动风电、光伏项目承担起提升能源调节能力的责任,配套建设10%~20%的储能设施,储能设施与风电、光伏项目一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运。
实现企业盈利模式多元。随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上线交易,新能源电力企业可以将自愿减排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在碳排放交易机构进行交易,以此来获得除发电收益外的额外收益,逐步实现从“卖电+补贴”向“卖电+卖碳”收入模式的转变。
营造良好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投资权利。落实优惠政策,贯彻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运用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增值税即征即退50%、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等优惠政策,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分析力
近日,湖北省随州市市长克克在收到《税收视角下随州新能源(光伏、风电)产业发展分析》的调研报告后表示,税务专报分析深入、建议中肯,对随州市发展“新能基地”有重要参考价值。能源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特别是对报告中的建议如何落地实施要专题安排部署,以有力的举措助推能源基地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