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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错,释法,讲道理
“说理式”执法提高税法遵从度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1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2022年09月20日A6版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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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完善执法流程,在检查执法中加入了“说理”的柔性环节,不仅使税收执法检查工作更为顺畅,并且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执法满意度。今年4月起截至目前,该局已累计制作“说理式”执法文书17份,开展口头说理25户次、约谈警示12户次,向企业送交《税收处罚决定书》《税收处理决定书》17份。

“以往检查人员执法时,由于普法、释法和向行政相对人分析违法原因等工作做得不足,导致一些涉税违法当事人接到处理决定时,有强烈的抵触情绪,尽管他们最后依照税务机关处理意见补缴了税款,但可能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并没有深刻反思,对相关税收法规的认识理解也不到位,这无形中使执法的效果打了折扣。”襄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局长方冰介绍说。

为此,襄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最近在执法检查中增加了“查中说理”和“文书说明释法说理”环节,通过“说理式”执法,引导和帮助行政相对人正确认识自己的违法违规行为,了解掌握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提高税法遵从度。

“在涉税违法行为查处过程中,检查人员与行政相对人明确其未履行纳税义务的事实,让当事人清晰地了解自己错在何处,税务处理决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该局检查人员许晓玲说,随后检查人员会将工作重点放在执法文书的制作上,通过文书进一步把事情和道理向行政相对人讲清楚。

据了解,围绕精确执法目标要求,在总结以往执法经验和汲取其他地区“说理式”执法成效基础上,该局对执法文书内容进行了合理规范和调整。

“与普通的执法文书相比,现在我们检查结束后出具的《税收处理决定书》《税收处罚决定书》增加了案件由来、违法行为现场描述、案情相关证据分析认定、违反具体法律条款内容、注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理由和详细说明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6项内容。”该局检查人员任奥介绍说。

近日,因少缴土地增值税,并且存在未及时确认收入等违法行为,襄阳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受到了税务机关的处罚。该企业总经理黄先生在签收检查人员送达的《税收处罚决定书》后表示:“税务部门的文书详细地写明了企业错在哪里,清楚地列出处罚意见的法律依据,并且还着重提醒,如果企业不及时补缴税款,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和给企业后续经营带来的不良影响。检查人员对文书的讲解和说明也很透彻。我无话可说,心服口服,一定按期补缴税款,吸取这次教训。”

“从查后调查反馈信息看,行政相对人对这种‘说理式’执法比较认可,认为这种现场说法的方式,过程清楚明了,结果透明公正。稽查部门的结案率、税款入库率目前也都有明显提高。”方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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