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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税务发布营商环境建设“负面清单”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8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2022年7月18日A2版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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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发布“税收营商环境建设负面清单”,明确了税收执法、征收管理、风险管理、案件办理、税费服务以及纪律作风六个方面的“15个严禁”“62个不准”,为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税费服务立规矩、划红线。

划定税收执法红线,严禁法外设权、违法用权,严禁有法不依、越权执法,严禁擅自增设税务行政许可事项、违法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提升执法精确度,做到权力法定、权责明晰、执法公正,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划定征收管理红线,严禁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严禁征收“过头税费”,严禁违规拒绝、拖延或限制纳税人依法退税(费)。强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严格依法依规征收税费,持续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划定风险管理红线,严禁违规实施税收风险管理。进一步规范进户核查,着力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核查问题,践行“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精准监管要求。划定案件办理红线,严禁违规立案、久拖不结。进一步加大对稽查执法的规范力度,提高稽查法治化水平,做到税务稽查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推动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划定税费服务红线,严禁违规设立或实施约束性发票管理措施,严禁违规增加纳税人办税缴费负担,严禁对纳税人诉求敷衍塞责,严禁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切实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划定纪律作风红线,严禁向纳税人违规收取或摊派费用,严禁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严禁吃拿卡要、以税谋私。督促全省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严守纪律底线,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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