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税务局:七项税收支持政策,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
5月7日,黄冈召开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市税务局党委成员、副局长吴晓兵介绍,2021年,全市税务部门落实新增减税11.86 亿元,其中服务业新增减税6.12亿元,为地方经济实体做强做大提供了税收支撑。
黄冈市税务局党委成员、副局长吴晓兵。记者 胡小军摄
今年以来,为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部门联合发文,又公布了一批支持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税收方面的支持政策主要有以下七项:
——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2022年,将服务业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征适用范围,并按规定在50%范围内减征。
——减免困难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022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服务业市场主体,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减征或者免征。
——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2022年,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当年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依法减征或者免征。
——暂停预缴增值税。2022年,暂停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一年。
——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2022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吴晓兵说,作为政策执行部门,全市税务系统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部署,周密安排,细化措施,优化服务,确保全市广大服务业市场主体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吴晓兵说,该局线上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短视频APP、“云课堂”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广度。优化升级12366智能咨询功能,向24小时智能咨询转变,纳税人可远程发起咨询,实现“办问协同”。
同时,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进行划型标识、核实确认,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形成政策落实清册,对清册中的企业,由主管税务分局税务人员开展“一对一”的辅导、“点对点”的对接落地。
此外,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政策监管无死角。加强大数据平台对应享未享税收优惠政策的分析推送,及时排除政策落实的堵点、难点和风险隐患点。对经排查发现确属应享未享的,由税务机关主动通知纳税人办理更正申报,并办理退税或抵缴后期应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