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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此青绿”税助循环经济 “水天一色”护航碧水蓝天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0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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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给了我们很多指导与帮助,我们也真正转变了发展理念,进行了绿色改造和升级,减少了环保税的纳税额,真正走上了绿色发展快车道。”近日,湖北欣福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福伟”)财务负责人胡迎松高兴地对前来走访的税务干部说。

据了解,欣福伟公司坐落于老河口市仙人渡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区内聚集了多家从事塑料零件、橡胶制品、纸制品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是制造业企业发展壮大的沃土。但随着效益向好、生产提速,热火朝天的生产活动也带来了污水和废气的排出。

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引导企业向“绿”而行,国家税务总局老河口市税务局秉持“‘绿色税制’赋能企业绿色转型”的理念,成立循环经济产业园专项工作小组,一对一上门核实企业生产情况、环保设备运行状况,重点核实企业环保监测设备是否安装到位、运行是否正常,企业排放口有无登记、是否纳入监控等情况,同时开展环保税等相关政策宣传,落实落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以环保税“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正向激励机制,助力企业发展形成良性循环,引导企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生产与转型减负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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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老河口市税务局循环经济专项工作小组为企业宣讲环保税政策

“在‘绿色税制’的鼓励引导下,公司下定决心进行节能减排,购进了一套价值160余万元的环保节能设备。”欣福伟公司负责人胡禅告诉前来走访的税务干部,“新设备采用国际新技术,有污水自净功能,排放污染物远低于国家排放标准,换上新设备后今年公司环保税减免了3.6万元。”

据统计,仙人渡镇循环经济产业园相关企业在“绿色税制”的推动下,2023年累计3户纳税人享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免税70余万元,6户企业享受购买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抵免所得税150万元,11户企业享受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减计收入企业所得税优惠240万元,14户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增值税300万元,21户企业完成生产线延长、工业残留物变废为宝的绿色转型。

“人若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落实绿色发展的关键便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老河口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朱峰表示,税务部门将深入践行“两山”理论,扛牢绿色发展政治责任,持续开展绿色税收政策宣传,建立企业环保涉税问题快速响应机制,帮助企业算好“环保账”,引导企业从被动减排向主动治污转型,助力企业在绿色发展的高速公路上一路飞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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