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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春风润无声 办事解难“税动力”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2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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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抓手,以践行“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的中国税务精神为契机,持续优化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质量,办实事解难题,把“初心使命”“税惠红包”“服务满意”送到群众手上,如和煦的春风滋润群众的心田,输出税务部门的作风效能。

“绿色通道”印初心

2023年2月3日,兔年正月十三,离元宵节还有两天。当天下午的税务局社保和非税股仍旧繁忙,临近下班时间,一个电话瞬间打破了“宁静”。

远在武汉的李女士来电,由于信号问题,她的声音中带着失真和跑调,在办公室内两位税务干部细致追问下,终于弄明白李女士的需要。原来,李女士80多岁的母亲需要在武汉某医院做透析,原先竹山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后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在武汉使用,办理退费后税务系统未做缴费状态更改,现在无法再缴纳医保,她母亲不能进院治疗。

时间就是生命,老人的安危牵动税务干部的心。该局联系县医保局取得缴费人退费电子资料,协调本局信息中心及时向市税务局信息中心汇报,得到市税务局信息中心的大力支持,为缴费人开通绿色通道,把缴费人遇到的难题加速向省税务局信息中心汇报。

省税务局信息中心特事特办,让先传退费截图处理,再补办运维单完善手续。省、市、县税务部门的暖心服务接力,保障了老人的医保顺利缴纳,为治疗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也见证了税务部门心系群众的初心。

“已缴费成功,非常感谢。”事后缴费人发来了感谢的短信,再次温暖了税务干部的心田。

换购房屋享税惠

“新年添了新喜事,换购新房有惊喜。真没想到,我换购一套住房,还享受到了国家发放的个人所得税退税5067.2元,这可是大大出乎我的预料。”连日来,家住竹山县城关镇的伍女士还没有从高兴中缓过神来。

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2022年10月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文件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023年2月份,伍女士把原来的住房售出,新购了一套面积为118.42平方米的新房。在竹山县税务局办理新房不动产证有关手续时,税务工作人员向她介绍了国家新出台的换购房税收优惠政策,依照政策规定给伍女士办理了退税。她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5067.2元,成为竹山第一个享受换购房税收优惠政策的人。

政策惠民,税务作为。竹山县税务局第一时间对外宣传政策,第一时间对内开展培训,第一时间做好精准辅导,确保了该县办税群众早享受、得实惠、减负担,强劲的“税惠春风”吹遍山城。

高效作风获满意

“真是太感谢税务部门了,怎么也找不到的《棚户区改造补偿协议书》,你们帮我找到了,解了我的大难题!”近日,家住竹山县城关镇的黄先生连声称赞竹山县税务局。

前不久,黄先生接到竹山县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电话告知,他的拆迁补偿款马上兑现到位了,但需要本人提供《棚户区改造补偿协议书》予以证明。这让黄先生倍感欣喜,翻遍家里所有的地方,却突然找不到《棚户区改造补偿协议书》了,他一下子就像霜打的茄子——卸了气。在黄先生即将陷入绝望,以为拿不到拆迁补偿款的时候,家里人提醒他到税务局试试。

原来,2022年,黄先生在竹山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房产交易申报业务时,适用竹山县人民政府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因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新房免征契税的规定,按程序提交了《棚户区改造补偿协议书》等纸质证明资料,并顺利享受了税收减免优惠,相关资料留存在税务机关。黄先生看到了希望,急匆匆赶到竹山县税务局。

该局工作人员通过登录征管档案电子管理系统,很快就帮黄先生找到了《棚户区改造补偿协议书》,并免费打印给他,解了他的难题。“本来以为打的死结解不了,没想到税务部门征管档案电子管理系统的‘巧手’很灵活地都解开了。”黄先生说。

据了解,该局征管档案电子管理系统上线以来,共为50余纳税人、缴费人解决了资料遗失导致办事卡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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