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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群众“钱袋子” 竹山税务成功阻止一起电信诈骗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5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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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的提醒来得太及时了,差一点我就上当了!”提起税务部门的反诈措施,个体工商户陈女士连连点赞。

陈庆蓉女士在十堰市城关镇经营一家餐饮店,一直都诚信经营,按时纳税申报。然而,3月7日,陈女士突然收到一条标注“湖北税务”的短信,短信中要求陈女士添加陌生微信号,在此微信上进行“个体年报”,还警告陈女士如果逾期未申报,会受到罚款、吊销执照等处罚,严重者甚至会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陈女士将信将疑,最终按照短信内容添加了对方微信。在微信中,对方提供了陈女士的营业执照信息,陈女士这才相信对方确实是催“年报”的。但当陈女士扫描了对方提供的二维码进行所谓“年报”时,却被要求支付1000元的个体经营户年报费,这引起了陈女士女儿的警觉。在与陈女士一番争执之后,陈女士的女儿带上陈女士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咨询。

办税服务厅税务干部李爱平接待了陈女士,根据陈女士及其女儿的讲述迅速作出判断——陈女士遭遇了电信诈骗,李爱平向陈女士讲解道:“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报需要通过税务总局官方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平台进行申报。税务机关不会通过任何微信、短信、电话或其他形式,要求您支付现金或者填写银行卡支付密码等信息。”

在李爱平的耐心劝解下,陈女士终于醒悟,打消了在微信上支付年报费的念头。税务干部敏锐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劝阻,保护了纳税人资金不受损失,得到了纳税人的衷心感谢与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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