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抵退税精准直达 优质服务企业点赞
“我们原以为办理了即征即退备案就不能办理留抵退税,感谢税务部门实事求是、主动上门辅导,帮我们及时享受到了政策红利。这2823.48万元的留抵退税款,真的是意外之喜,极大地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缓解了乐城山二期建设资金压力!”近日,国能长源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杜明专程赶到国家税务总局广水市税务局,送来一封鲜红的感谢信和一面绣有“专业高效促发展 主动作为暖人心”的锦旗。
图为企业财务负责人向广水市税务局赠送锦旗
据了解,国能长源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注册成立,是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发电的相关开发、研究、推广、运营、应用及设备制造和建设。经过多年持续滚动开发,已在广水市拥有四个正在运营风电场和一个在建风电项目。
2022年大规模留抵退税开展以来,国能长源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一直没有申请办理留抵退税,而且也不在金税三期系统推送的可留抵退税企业名单之中。
“作为投资巨大的风电行业,一台主机大约1000万元,正常情况下,前几年进项税额一定是大于销项税额,肯定会有留抵退税,但是该企业怎么会没有呢?”带着疑问,广水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组织干部认真开展数据分析,发现该企业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行业企业,企业划型为中型,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中规定的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条件。税务干部迅速与企业财务人员联系,向其宣传留抵退税政策,询问未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原因。原来,留抵退税基本条件之一是: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企业财务人员认为公司几年前办理过即征即退备案,不符合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条件,所以没有申请办理退税。
“你们公司虽然办理过即征即退备案,但没有实际办理过即征即退,仍然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税务干部解释道。
“那国能长源新能源公司为什么不在系统推送的可退税名单之中呢?”广水市税务局副局长李波带队深入企业追根溯源,查阅公司原始申报材料,全程协调督办。税企双方研究纳税申报表,发现企业将作为一般计税的申报项目错误填报成了“即征即退”项目,这才错过了留抵退税政策 。找准问题症结后,税务干部辅导企业财务人员迅速进行更正申报,网上递交留抵退税申请。鉴于企业留抵退税金额较大,税务部门又与财政、银行等部门协调,开辟绿色通道,2823.48万元的留抵退税款很快就退到了公司账上。
图为国能长源新能源公司感谢信
“我们的广水乐城山二期风电项目建设正处于关键时期,在我们最需要资金的时候,这笔留抵退税款真是缓解了燃眉之急!”杜明感慨地说。
“申报退税办理期间,税务人员认真负责的态度、耐心细致的讲解、优质高效的服务,都令我们倍感温暖和感动!这笔‘意外’的留抵退税款是税务部门助企纾困、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的最好体现。”感谢信上说,“有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有税务部门的暖心服务,我们对扩大广水新能源投资、做大做强企业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