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孝感市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4年,在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税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不断夯实法治基础,持续规范税务执法,深入强化监督制约,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夯实主责,深化党建领航。一是提升政治素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重要党内法规等列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同时将其作为党风廉政宣教月、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重点任务,贯彻落实《孝感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二是做实法治教育。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学习6次,组织法治专题学习5次,依托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组织学法考试130余人次。三是强化党委领导。自觉把党关于税收工作和法治建设的要求贯穿到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以税收法治工作发展的业绩检验党建工作的成效,实现党建工作与税收法治工作协调共进。抓住“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系统巡察重要内容、税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年度考核。
(二)突出主业,依法履职尽责。一是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原则,不折不扣落细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重点帮助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支持制造业发展、鼓励科技创新等。二是持续规范执法行为。扎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开展执法质量智能评估,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落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用“承诺”代替“证明”,持续优化“减证便民”,降低办税成本。三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丰富普法宣传方式,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开展个税汇算、数电发票、“新春首周返岗”“毕业季税法宣传”等专题宣传,打造“孝感税宣行”品牌。围绕“持续提升效能·办好为民实事”主题,落实4大类36项便民措施,全力打造“孝着办·税直达”服务品牌。
(三)紧扣主线,厚植法治底蕴。一是建强法制队伍。依托“忠孝智廉·税润发展”税务文化品牌,利用职工书屋打造法治学习教育“新阵地”,用好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平台,采取“集中研学+小组领学”的形式,定期开展党纪与法治交流研讨、学习税务执法经典案例等活动。聚合税务公职律师、税收法治指导员等力量,在全市组建“税务法治专员”队伍,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法治网络,解决基层执法中的困阻。二是拓宽法治路径。持续完善“政法统筹、司法指导、税务主责、部门联动”的“法税枫桥”税费治理新模式,发挥公职律师涉税(费)争议调解中心、“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所)矛盾化解作用,实现“小矛盾不出分局、大矛盾止于县局”。三是提升法智实效。坚持“用数据、找问题、堵漏洞、防风险、增效能”的工作要求,着力完善数治税务平台、构建税收大数据分析监控平台,推动法治与数治融合,加强对全市重点工作的数据挖掘分析支持,为市县两级提供专业化的数据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在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制度化、专业化、智能化的法治建设目标相比,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有待深入。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有待加强。目前干部队伍年龄偏大,知识结构存在差异,法律队伍人员的配备与当前推进税收法治现代化的需求不相匹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税务系统将以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为契机,以深入推进“基础强税”“基层强身”“基石强能”三大工程为着力点,聚焦依法治税的工作主线,统筹落实税费政策与规范执法行为,把准强基础与争进位双翼齐飞、树信心与尚实干双向发力、重执行与抓落实双轮驱动的导向,重点是抓牢“四个更加”扎实前行。
(一)党建引领更加有力,持续加强税务法治建设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具体要求,自觉把党关于法治建设的要求贯穿到税收工作的全方面、各环节。
(二)精确执法更加有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年行动。落实好《提升税务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完善执法工作体系,提升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不断优化执法“三项制度”,推广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质量评估机制,坚持以评促改,持续规范税务执法行为。
(三)营商环境更加有质,切实做到区域执法基准统一。落实落细《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在现有基础上持续推进“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以更近距离、更快速度、更便途径解决涉税争议问题,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成本,构建更加公平、高效、法治的税收营商环境。
(四)化解矛盾更加有效,充分提升复议应诉办理质量。依法妥善应对涉税行政复议,做好涉税行政应诉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在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逆向推动执法行为再规范、执法方式再优化,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行政复议诉讼执法反馈机制,定期梳理分析复议诉讼案件反映出的税务执法风险事项并进行提示提醒。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持续推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确保全系统重案审理数量、质量同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