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孝感市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孝感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税务建设。通过局党委会、局务会、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务工作职能
2.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动态调整办理时间、表征单书、材料报送等要求。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落实“最多跑一次”办税服务,对172项办税事项实行“最多跑一次”,对82项办税事项实行“一次不用跑”。
3.规范权责清单管理。统一发布全市税务系统权责清单。税务行政权责具体化、规范化,保证税务机关权力运行在阳光下。通过摸清权力底数、公布权责内容,既有助于全面履职“有法”,严格尽责“有据”,也有利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强化动态调整,适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机构职能划转和部门履职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
4.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一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提振企业复产信心。不折不扣落实国家新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二是用好税收大数据,修复企业产销链条。发挥部门“大数据”技术优势,打通上下游产销链,帮助企业解决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矛盾。三是以“银税互动”为保障,缓解企业融资困难。
5.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一是用信息化手段“置顶”。升级电子税务局,建设智能自助办税服务厅。二是用流程再造“置顶”。发布“最多跑一次”清单,推行资料不齐“容缺办”、开通微信“预约办”、推行“错峰办、延时办”。三是及时跟进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定制税收服务绿皮书,健全完善全市“走出去”企业清册。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6.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会签、审查、备案、清理等工作;做好政府部门涉税费政策及管理类文件的意见反馈和会签工作。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7.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及时调整领导小组,修订议事规则、工作规则,形成领导小组会议常态化运行机制,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全面推行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公示晒权力。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与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实现税收执法全过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记录存过程。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来,全市税务系统共在入户送达检查通知书、入户调取会计账簿资料、现场调查、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非正常户认定、一般注销程序、文书送达、听证等方面进行音像记录。三是审核保结果。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来,法制机构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和审核责任,同时加强配备审核人员,确保了税务执法结果公平公正。
9.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执法资格动态管理,开展税务执法资格证检查清理专项工作,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实行持证上岗。针对执法资格考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查找不足,为下一次的执法资格考试谋划布局。
10.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强化税警合作。在联合查办大要案过程中,不断完善税警执法协作的组织领导、协作保障等工作,积极主动地推进了税警协作深度、广度,筑牢打击涉税违法犯罪防线。二是严格落实裁量制度。在严格落实裁量制度的基础上我局更是广泛开展了首次违法之纠正不触发,疫情期间延期申报、延期缴纳不处罚。
11.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一是做好执法设备保障。提前摸清全市税务系统执法记录仪设备存量,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二是做好预算管理。依法将本单位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执法培训、比武大练兵、稽查装备包采购等。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2.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制度。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移送案件,不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1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评议考核制度,将依法行政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全部过程,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并强化责任追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典型行政执法案例宣传。全面公开涉税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电话,实行专人负责、专线管理,落实“首问责任制”,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反馈。
14.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对涉税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认真研究回复。落实《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涉税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履行法院生效裁判。
15.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涉税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建立,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完全通畅。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6.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修订完善信访工作规定、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强化对纠纷的预判、分析及妥善处理。
17.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积极申报公职律师,积极同市司法局沟通协调,在公职律师证办理、验换证,公职律师使用、考核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凡提交审核的重大决策事项都必须经法律顾问团队审核把关,保证决策的合法合理性。
18.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服务落实减税降费等税收工作大局。严格落实《湖北省税务系统行政复议工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建立复议案件案情说明会制度,依法全面审理复议案件,积极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妥善化解涉税争议。严格按照规定对所有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必出庭,对于生效判决坚决执行。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9.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制度,采取税法进校园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0.加强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分层次、全覆盖的法治教育学习培训,确保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税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地生根。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21.完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一是丰富干部学法用法渠道和方式。组织全市税务系统参加“七五”普法和宪法宣传系列活动,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二是注重无纸无学法用法,连续多年全员参考全部通过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22.加强组织领导。系统谋划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落实省局和市政府领导讲话精神。推行例会制度。采取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方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
23.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时调整“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成,推进落实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二是坚持重大法治工作主要领导报告制度。落实重大法治工作由主要领导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制度和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2021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坚持会前学法,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制度,着力解决依法治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将税收法治建设的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搞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在加强文件制发环节的会审、会签及备案备查管理的同时,加大政府文件意见会提的力度,进一步提升意见会提的精度、深度,为地方经济发展发挥好职能作用。
三是进一步搞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完善审理制度,提高审理的效率,加大把关力度,充分发挥好指导和纠偏的作用。
四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实际,切实推行好税收执法公示制度、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制度。
五是创新性地搞好行政救济工作。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搞好复议和应诉工作的同时,认真落实省局关于妥善处理征纳纠纷的有关规定,把问题和矛盾处理在初发阶段,节约纳税人的维权成本,全面推进公平、公正、阳光执法。
六是进一步加大税务信息公开力度。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列,推行办事公开、依法公开涉税事项的有关信息。
七是进一步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让公职律师深度参与到各级税务机关的各项法律事务中积极。强化政治和业务学习,鼓励政策法规人员积极参加“三师”考试。盘活现有法律人才存量,积极推动法律人才归位;促进法制部门工作人员多岗位交流锻炼,通过工作实践,开阔思路,增长才干,娴熟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