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应城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8日 来源:孝感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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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应城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应城市税务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入手,结合税务工作实际,依托应城政府信息公开网,认真落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持续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通过“应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应城市局)”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95条。

一是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发布“抗击肺炎 我们在行动”系列信息24篇。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坚定社会信心。

二是持续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加大扶贫资金保障、精准扶贫等信息公开力度。

三是强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新任务新举措,及时公开国家、省、市减税降费政策,在办税大厅放置“减税降费”相关宣传手册,及时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

四是加强发布政策措施解读。聚焦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减税降费等方面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及时将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发布到信息公开网站,增进了社会公众对该项措施的理解认同,相关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落实信息公开的工作推进机制,持续发挥政务公开制度的作用,由局党委书记牵头,办公室具体承办,负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将信息公开责任分解贯彻落实;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应城市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按时完成应城市政府“集约化平台”信息发布工作;二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政务公开作用。全年在应城电视台发布飞字宣传信息1次,在孝感税务公众号、应城在线、云上应城、应城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发布信息18条,制作抗疫宣传、精准扶贫等短视频3部。

(五)监督保障。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继续纳入目标考核管理。办公室不定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抽查督查,加强年终工作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各项政务公开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市税务局位于应城市汉宜大道15号。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10月1日至4月30日),15:0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办公电话为:0712-322096。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局长蔡至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市税务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对税务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72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158

行政强制

1

0

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32.7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市税务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全市税务系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历年累计数为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的方式和方法还有待丰富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税务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要求,加大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能力素质;严密组织内部的有效联动,形成改进工作合力;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调,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市税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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