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应城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6日 来源:孝感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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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工作的透明度,市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省局、孝感市局正确指导下强化工作领导,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公开范围,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现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切实推进全过程公开。全年通过“应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湖北税务”应城网主动公开30余条,在《中国税务报》、《湖北日报》、《孝感日报》等媒体报刊发表稿件30余篇,在《荆楚网》、《湖北广电》、《税务总局公众号》、文明孝感》、《孝感税务》、《极目新闻、《应城网》等新媒体网站上发表稿件20余篇。
    (一)规范政务公开。
    
一是高要求提升信息公开“宽度”和“浓度”。依托应城市信息公开集约化平台和湖北省税务局(应城市局)门户网站,不断推动政务新媒体与门户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扩大公开范围和公开力度。通过重点群体宣传、入户宣传“法治宣传月”、“电影宣传周”等活动,增强纳税意识,让减税降费惠及万家千户;通过微信群、钉钉群、各分局LED显示屏滚动开展宣传,营造热烈宣传氛围,实现税收优惠政策更广覆盖。
    二是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把税收营商环境建设纳入“一把手工程”,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局领导直接督、各单位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今年以来,全面梳理了233项“网上办”业务清单,做细做优54项税费“全程办”业务事项,全力配合做好25项“部分办”业务事项流程畅通工作,逐一攻克关节要点,努力实现业务“部分办”向“全程办”转变着力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度应城市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健全信息队伍建设。由局办公室组织明确一名信息人员,做好业务培训,健全政府信息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同时,积极做好错敏词、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信息积极处置,限期整改完成。
    (四)规范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按要求完成应城市政府“集约化平台”和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应城市局)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二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作用。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所有发布的信息都需要先审后发,层层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明确专人做好常态化监督管理,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情况,针对栏目未及时更新、错别字、链接错误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信息公开更为规范。

国家税务总局应城市税务局位于应城市汉宜大道15号。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办公电话为:0712-322096。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局长李大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应城市税务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对税务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度,应城市税务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度,应城市税务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历年累计数为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广大群众对税务信息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便民程度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频率有待进一步加快等。
    下一步,市税务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税费优惠政策、办事流程社保缴费相关信息作为重点;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新媒体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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