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应城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应城市税务局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应城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和纳税人需要,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规范政务信息公开。2021年,我局通过“应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应城市局)”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151条,在《中国税务报》、《湖北日报》等媒体报刊发表稿件30余篇,在《网易新闻》、《云上应城》、《湖北税务公众号》等新媒体网站上发表稿件20余篇,在应城电视台播放飞字广告一条。
一是全面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机构职能、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对需要更新的政务信息,如:领导简介、机构简介、内设机构等按规范要求及时进行完善和更新。
二是继续围绕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战略部署,多渠道、多形式公开和宣传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做好“八五”普法和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工作,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咨询100余次。同时加强“疫情防控”、“乡村振兴三项行动”栏目管理,集中公开新出台的减税降费、疫情防控税费优惠等相关政策,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力。
三是推进税收执法和管理情况公开。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欠税公告、行政处罚等信息。
四是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和解读。聚焦疫情防控、城乡居民“两险”、企业养老保险、土地出让金职责划转、减税降费等方面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及时将政策文件和解读发布到信息公开网站,利于群众理解和学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应城市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工作要求,通过应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网站(应城)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促进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二是着力提升税务干部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能力。通过组织专人参加市大数据局举办的交叉读网活动及省政务办在腾讯视频举办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写培讯,准确把握“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政府集中采购”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以及依申请公开申请情况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能力。
(四)规范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按要求完成应城市政府“集约化平台”和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应城市局)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二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作用。
(五)监督保障。我局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办公室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提醒和督促各单位做好政务公开执行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应城市税务局位于应城市汉宜大道15号。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14:30——17:30(10月1日至4月30日),15:0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办公电话为:0712-322096。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局长蔡至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市税务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对税务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2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度,市税务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应城市税务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历年累计数为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应城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市委、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存在着差距。
一是存在公开信息侧重于常规性工作,公开内容大同小异,公开重复度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时性不高、行政执法结果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形式单一,公开方式需要创新。针对上述问题,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从以下三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优化政务服务。一是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加强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明确各科室的职责和责任,将政务服务与税务部门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完整、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二是继续加大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能力素质。三是加强新媒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提升应城市税务局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