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孝昌县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知情权,加强对国家税务总局孝昌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孝昌县税务局”)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的监督,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依法治税。结合孝昌县税务局工作实际,组织编制了《孝昌县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孝昌县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报告中的数据时间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孝昌县税务局在市局党委和孝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提升政治站位,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全面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服务,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引导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较好完成了既定的目标任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1.加强主动公开
一是组织领导有方。孝昌县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税收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成立了县税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分局负责人及信息员为成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是制度保障有力。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等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公开范围、公开方式、操作流程和保密审查程序,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承担,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工作覆盖面广,执行能力强。以完整的制度体系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三是管理规范有序。统一税收政策、文件、规章、规定、税收服务事项、税务工作信息等政务公开信息内容、范围、格式、时限要求等,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形成全县统一、内容规范、上下贯通,办公室负责、机关各股室及各分局协调配合的政府公开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同时,优化配置税务局信息联络员队伍,局内各单位均明确了一名具备较强责任心和工作能力的工作人员担任本部门信息联络员,负责部门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孝昌县税务局通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共公开信息77条,通过税务内外网页、各级媒体等渠道发布信息263条,公开的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许可和处罚、工作动态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
2. 规范依申请公开
在孝昌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列明申请接收渠道,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及办理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台账,对办理环节予以登记,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2020年度未发生纳税人到孝昌县税务局提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3.做好信息规范管理
一是丰富载体,公开多样化。孝昌县税务局十分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公开专栏,宣传税收法规政策、公开办税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利用线上媒体受众面广的特点,通过联合孝昌电视台党建频道开办《税务之窗》栏目,不断提高税收动态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依托钉钉征纳沟通平台、云视讯等形式,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可读性和传播力。
二是突出重点,公开立体化。孝昌县税务局全面落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总局、省局出台税收政策,第一时间利用网站公告,发布政策解读。指定专人兼职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当好企业全力战“疫”和复工复产的大后方。
三是回应主动,公开常态化。注重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公开内容,利用孝昌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规范性文件、业务工作、规划计划、干部队伍建设等信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权威性,扩大政务公开信息传播知晓面。充分利用孝昌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税务机构改革动态、个税改革、减税降费等最新政策知识,让纳税人和缴费人对税收优惠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4.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国家税务总局孝感市税务局外部网页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年报等事项。利用市局税务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各类媒体等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5.深化监督保障
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发挥日常职能作用,组织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学习和掌握。全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投诉,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或不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被公众投诉或媒体曝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18150.00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的方式和方法还有待丰富。
(二)改进情况。2021年,孝昌县税务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健全机制,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大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引导纳税人关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参与税收工作管理,不断推动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四是注意收集和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好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