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汉川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5日 来源:孝感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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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汉川市税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或不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没有产生信息公开舆情。

(一)主动公开情况。汉川市税务局在通过孝感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基础上,结合汉川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通过汉川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领导简介、机构设置、主要职能、行业概况、工作计划、工作动态、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制度、办税指南、行政许可规定、非许可审批、队伍建设情况、人事管理事项等政府信息。同时,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信息,以办税服务厅作为主阵地,综合利用各类纳税辅导培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及时公开税收政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各类信息,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纳税人查询成本,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汉川市税务局完成了孝感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更新。为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做到及时公开信息的同时,保证涉密信息不外泄,合理利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在公文的制发过程中,同步确定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属性,公文拟制部门根据公文内容,对拟公示的执法信息进行事前和事中审核,确保及时、安全、高效信息公示。

(三)平台建设情况。根据上级统一要求,汉川市税务局不设外部官网,通过孝感市税务局外网“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通过内部办公网以及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等多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以汉川市政府门户网站、汉川新闻网为载体,定期收集整理最新的税务动态,并报送汉川市政府门户网站、汉川新闻网、云上汉川统一发布,积极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

(四)监督保障情况。汉川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发挥引领作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对未及时公开、审查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明确了考评标准。同时,安排专人参加汉川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以及各类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及时学习掌握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另外,全年汉川市税务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投诉,未进行相关追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深入推行,对于行政许可等项目的主动公开逐渐实现信息化、自动化,湖北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信息采集审核平台自动采集金税三期税收征管系统的办理信息,并由专人进行审核推送,最终实现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通过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合理设置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分工,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工作机制,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1年未发生纳税人到汉川市税务局提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21年,汉川市税务局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21年,汉川市税务局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汉川市税务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汉川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

2022年,汉川市税务局将继续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非接触式”办税的推进,在现有信息公开渠道之外,积极开展网上、掌上、码上宣传和公开相结合的信息公开工作,让纳税人、缴费人有更多渠道了解公开信息。结合新规新政,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加强指导和交流,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利用办税厅介绍工作职能、行政许可内容和办理规程,公开税政法规和政策文件。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台账,加强和其他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在持续改进中不断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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