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陆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6日 来源:安陆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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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安陆市税务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借助中国安陆网、孝感市税务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领导简介、机构设置、联系方式、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政府采购、最新文件、政策解读、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方面内容。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各分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部门信息的权利,提高政府部门工作透明度。

(二)扎实做好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借助中国安陆网、孝感市税务局网站公开发布全年涉及安陆税务领域的重要信息。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在政策出台前通过中国安陆网、孝感市税务局网站等渠道广泛征集社会、企业意见建议,及时通报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增强社会、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发布信息前分管领导对公示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公示内容的准确性与规范性。

(三)积极回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中国安陆网、孝感市税务局网站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申请渠道、答复方式、监督方式等内容,同时开辟领导信箱、投诉建议、建议列表等专栏,及时接收回应相关意见建议。积极回应公民、企业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均按照规定予以公开。

(四)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沟通。积极发挥中国安陆网、孝感市税务局网站新媒体公开主阵地作用。加强与安陆市委宣传部和孝感市税务局的联系沟通,推动政务新媒体与门户网站错位发布、协同联动、融合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政府信息不及时、信息质量水平不高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对信息报送时效纳入绩效考核;二是加强培训,采取线上+线下培训的方式,提高人员业务水平,提高信息报送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1年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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