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0日 来源:仙桃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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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精准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实际需求,深入开展“办好惠民事 服务现代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及“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形式和内容。2023年借助市局外网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00余条。借助“仙桃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28条。依托“税仙声”云直播,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直播观看人数累计20万人次。在《仙桃日报》、仙桃电视台、仙桃新闻网发布信息90余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纳税短信提醒等超百万余份,接受各类咨询近2.3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按照公开权限做好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统一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托仙桃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对领导简介、联系方式、通知公告等信息定期维护更新,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切实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严格考核、督促落实,不断增强内部监督保障力度。同时,做好政务公开电话接听、意见反馈等工作,切实发挥好群众监督作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5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按期完成了上级单位的任务要求,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公开信息分类不准确,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一是强化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具体工作人员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二是加强日常监测。工作人员日常对新发布的稿件认真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错并做好记录,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整体运行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巡检。三是继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仙桃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涉及收取信息处理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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