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税务局关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人员典型违法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5日 来源:仙桃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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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的执业行为,推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高质量、高标准发展,现通过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对2起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人员的典型违法案例进行通报: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四川省成都市税务局根据互联网数据监测线索,发现四川中税企服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互联网网站发布“税务筹划怎么做”等涉税虚假宣传信息,歪曲解读税收政策,误导社会公众。经税务机关进一步调查,还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办理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纳税申报不实等问题。当地网信、市场监管、税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该公司进行约谈,责令其删除违规内容、及时消除影响。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暂停受理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将该公司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予以降级,扣减其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积分。税务部门针对该公司纳税申报不实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责令其限期补缴税款、滞纳金共计3.9万元;针对该公司未办理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的问题,责令其限期办理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安徽省安庆市警税联合行动,依法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涉税中介人员丁某某通过提供财务记账服务、编造财务数据资料等方式,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直接设立或帮助相关空壳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巨大。目前,丁某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被依法追缴违法所得。同时,主管税务部门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将丁某某及其为法人代表的涉税中介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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