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7日 来源:市局法治科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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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湖北省税务局和咸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全面依法治税,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2024年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指导全市税收法治工作,一是在市税务局党委会议“第一议题”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摘录和相关重要文章,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二是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完成全市税务系统1842名执法人员完成60学时法律知识网上培训,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市税务局实现参考率100%、通过率100%。三是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具体工作举措和要求,更好地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成效。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坚定不移贯彻依法规范组织收入原则,一是坚决禁止采取虚收空转等手段虚增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二是持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强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责任,开展全流程、递进式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完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风险联动管理机制,严防落实风险。三是充分发挥政策落实问题快速反应、统一税费政策口径、税费政策建议收集等机制作用。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坚定不移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一是充分发挥内控机制作用,持续推动税收法律法规规范实施,切实提高税务机关执法质量,防范执法风险,强化执法监督。二是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2024年度开展了2次全市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废止了1份税务规范性文件,发布了1份现行有效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积极配合省税务局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三是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严防自行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严格落实法定职责。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坚定不移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建设,一是严格落实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党委会集体讨论决议,局内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均广泛征集意见并通过会议集体审议、科学决策,规范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二是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安排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事项中去,有效提升行政决策科学性、民主性。三是持续推进政策执行情况评估反馈工作,持续跟踪税费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税费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定不移提升税收行政执法水平,一是持续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配套文件要求,积极开展“三项制度”执行质量评估,不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二是落实减证便民优化服务要求,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加大容缺办理力度。三是持续压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认真落实4月1日实施的《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开展自查自纠,整改行政处罚相关问题210余个。四是强化执法资格管理,顺利完成全国税务系统2024年度执法资格考试相关工作,及时调整执法权限,严防无执法资格人员拥有执法权限。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定不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一是不断完善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处置制度体系,按照应急预案和上级要求落实好值班制度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二是加强一线执法人员应急处突能力建设,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应急突发事件,合理合法回应群众关切,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三是积极防范日常隐患,定期开展办公区域、配电房、机房、仓库、食堂、应急值班室等重点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坚定不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建设,一是加大“枫桥式”税务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建设,持续优化争议解决机制,持续加强全市税务领域诉源治理,有效将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复议相关规定,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妥善应对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24年全市税务系统依法办理行政复议7件,行政诉讼3件。三是依法依规处理信访案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压实主体责任,全力防范信访维稳风险。

(八)完善行政权力监督机制

坚定不移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聚焦破解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整治过度检查、过度执法、小错重罚等问题。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24年市税务局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489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快政务诚信建设,通过咸宁市县一体化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2024年7月上线)等发布信息1902条,其中行政处罚36条、行政许可16条、A级纳税人名单1850户(2023年度)。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坚定不移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治税,一是推广上线“数电发票”,全市纳税人覆盖率达99.23%,2家直连企业、147家使用企业顺利接入“乐企”平台,享受方便快捷的直连服务,纳税申报与开票管理效率提升明显。二是推广上线“新电子税务局”,新电局APP与楚税通APP实行双轨运行,涉税业务逐步扩围。三是持续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式,全市“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比例提升至90%以上、网上申报率达99%。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坚定不移加强党对依法治税工作的领导。一是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机制,在市税务局党委领导下研究部署依法行政重大决策、重大事项,认真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二是制定并落实2024年度《咸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开展了《咸宁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学习讨论。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4年咸宁市税务局扎实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但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涉税涉费争议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调解技巧方面的培训和总结不足,处理争议时缺乏灵活性和创造性。二是执法风险防控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对税收大数据“富矿”的挖掘力度不足,对新兴经济领域的研究不够,尽快尽早发现税务执法风险的能力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税务法治人才的知识更新和适应能力相对滞后,专职从事税收法制工作的人员力量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形势、高要求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

三、2025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思路

2025年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认真落实湖北省税务局和咸宁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按照“讲担当、促规范、扩影响、强素质”的思路。一是提升思想站位。将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放在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注重把执法同金四系统上线结合起来,形成以信息化促发展,以数据化促规范的良性循环。二是强化检查督导。对执法易出错的环节重点盯梢,强化检查和督导力度,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督导,对不作为、慢作为的“懒政现象”予以坚决纠正,切实提高执法工作成效,争取法治税务建设更进一步。三是完善调解机制。积极听取纳税人、缴费人对涉税涉费争议处理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争议调处的流程和标准,积极组织沟通技巧和情绪管理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升税务干部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四是加强素质建设。定期组织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讨,确保税务干部能够及时掌握新出台的税费政策。探索建立跨部门的法治人才交流机制,促进法治人才之间的互动和经验交流,提升整体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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