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6日 来源:市局法规科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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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咸宁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省税务局党委和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按照“五心合一,四纵三横”总体思路,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保证决策科学、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将依法治税的各项要求贯穿于税费工作的全过程,使依法治税观念深入人心,税收法治进程得到有效推进,取得了扎实的成效。我局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湖北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费工作职能

(一)依法组织税费收入。一是“调整布局”提质效。严格落实省局机构改革“三定”规定,重新调整税收征管范围,确保征管职责明晰。二是“五化管理”抓重点。全面推行专业化、精细化、一体化、科学化、项目化的“五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堵塞外来建安企业税收流失漏洞。扎实推进“业务集成同心圆”项目,统筹业务管理事项,确保税收业务争先进位。三是“重拳出击”堵漏洞。对重点行业税收征管秩序进行整顿,重点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行为。四是注重质量抓收入。严守组织收入纪律,坚决杜绝虚收空转,严密监控平台税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真金白银”。

(二)认真落实减税降费。一是“提升站位”周密部署。逐级传达、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的讲话精神,提升站位,分解任务,压实责任,推进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二是“建章立制”有序推进。建立统筹协调、每周报告、督察督办、工作例会“四个机制”,拟定重点任务、督导督办、宣传培训、退税退库“四个清单”,紧盯退税审核、减税测算、培训辅导、信息宣传等“四个重点”,保障减税降费工作稳妥推进。三是“放水养鱼”增强后劲。全市90%以上的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减半政策;30户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4591万元;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监管大格局,开展“银税互动”,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三)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行“连心”服务,沟通更畅通。开展“一个人、一封信、一张表、一张卡、一本书、一堂课、一次访”的“七个一”专项活动,以纳税人学堂、上门辅导、专题宣讲等方式,培训市县两级纳税人12万户次。创新“十百千万”基层大走访活动,采取市县两级领导带队,走访五十个基层税务分局(所)、百名市级“两代表一委员”、千名基层税务干部、万户纳税人,调研税情民意,问计问需问策,收集意见建议200余条,解决问题90余个。二是推行“暖心”服务,办税更快捷。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4类12项58条便民办税举措。对符合“六税两费”退税条件的6万户(次)、3万人(次)的纳税人进行全面排查、科学归口,确保减税新政应知尽知。公布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取消税务证明事项37项,482户D级纳税人享受增值税专用发票免认证服务。三是推行“舒心”服务,缴费更方便。在市区全面推广自助办税,采取“云办税+自助终端”模式,推进厅点结合就近办、远程监控辅导办,极大方便纳税人办税。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市局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做好税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和清理工作。一是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有关要求,遵守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及法定职权的规定,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把关,杜绝不规范制发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明确基层(区县级)税务机关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条件、程序,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确保合法合规制定规范性文件。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把税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与合规性审查作为强化监督的重要手段,依法、客观、公正地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从源头上确保有关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三是按时做好税费规范性文件报备。2019年,制定并按规备案规范性文件2份,备案时间及时,备案流程规范,备案材料齐全。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首先,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党委工作规则、行政工作规则、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程序和议事规则,界定议事范围,确定决策流程。进一步健全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民主决策时,法制科长列席,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程参与,确保了民主用权,决策依法依规。其次,是提高执法决策质量。依法成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等机构,完善各项重大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按照书面与会议审理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对税务稽查行为进行事中监督,强化对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约束,实现以审促查,以查促管。2019年,共审理完结6个重大税务案件,没有出现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现象。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方面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通过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多渠道对事前公示、事中公示、事后公示共30多个公示事项实施公开;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购置89台执法记录仪并配备到基层执法部门,在稽查办案、进户执法等现场执法活动中开展现场音像记录;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明确了重大税务征收及重大行政处罚标准,对应当提交法制审核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行政征收等事项,坚决进行法制审核,不经法制审核的不得作出决定,充分发挥法制审核制度的法律把关作用。另一方面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统筹加大税收执法督察力度,组织开展税收执法督察项目10个,根据《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责任部门,细化任务分工,推动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有序开展。依托内控监督平台,确认税务人员执法过错行为88个,过错责任追究共计41人次,其中批评教育39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次。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市局建立内外并举的监督机制,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是完善内部制约机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细化任务分工,不断加强内控平台管理,组织人员参与内控平台合并工作,组织内控平台知识培训。充分运用内控监督平台扫描、筛选、核查疑点数据,进一步强化了税收风险防控。二是认真抓好内部审计。组织人员对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以来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资产划转情况进行了内部审计,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扶贫资金开展了专项审计。三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建立税收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制度,设置全市举报管理台账,对被举报的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进行分类、分级统计并并调查处理;对审计等部门发现的问题,及时逐一进行整改,并进行问责处理。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市局重视畅通权利救济和意见反映渠道,积极防范和化解涉税争议。一方面,畅通法律救济渠道。维护纳税人的陈述与申辩权利,认真听取纳税人意见,深入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努力将行政相对人矛盾提前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争议。2019年市局没有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另一方面,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针对新形势下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积极应对、精准把脉、对症开方,有效化解了征纳矛盾,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严格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管理制度,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机构职能、税费法规、政策解读、税务要闻等10余项税收管理公开事项;持续加大税收政策解读及宣传力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2019年,共发布税费规范性文件2份,均同步进行政策解读。策划“税宣进春晚”“税宣搭快闪”“税宣进校园”等宣传活动,在新闻媒体及所属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宣传重大服务举措,编制发布办税指南,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及时更新网站表证单书和相关软件,及时发布办税日历、办税地图和服务通知。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普法学习、考试、宣传活动,积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5月20日,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带领业务骨干到咸宁广播电视台参加“法治热线”普法节目,现场回应广大群众的关切,解答听众和网民的提问。在税法宣传月、“12.4”宪法日期间组织了税法宣传进社区街道、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车展等活动,得到了社会媒体和湖北普法网的刊发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在我市很好地营造了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我局积极打造一支综合素质过硬的税收法治工作队伍,有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强化干部法治教育。市局将学法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局长办公会、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内容,形成全面联动的普法教育氛围。全年组织系统内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开展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10期。组织市直80名干部观看了法治教育电影《特别追踪》,网络旁听庭审案件活动,举办2期法治专题课,进一步提升了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组织参加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的日常学法和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考试通过率100%,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效果。二是建设专业化税收法治队伍。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着力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2019年,实现市税务局、各县(市、区)税务局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目标,市税务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全市税务系统自有公职律师人数达到4名,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疑难法律问题征询法律意见的机制,为全市税务系统法治税务建设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三是加强执法资格证考前辅导培训。根据税收工作的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取得执法资格,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及行为,确保执法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2019年,市局积极组织未取得执法资格证人员参加执法资格模拟考试,通过采取召开动员会、组建学习辅导微信群、组织经验传授、开展培训学习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参考人员税收业务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市局成立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按季度召开例会,定期听取有关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市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积极发挥依法行政考核作用,将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并加强跟踪落实,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

2019年度,市局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法治建设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税收法治水平仍需提高,部分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税收法治力量仍需加强,法制人员配备和使用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税收共治机制仍需完善,税收执法环境和税收协助共治有待进一步优化。

2020年,咸宁市税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税收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部署,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更加积极主动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一是高质量组织税费收入。突出“党建引领”,以“收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做大总量,提高质量。严格落实“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的“四个坚决”原则,提高税费收入质量。二是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依法落实国家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实体经济、民营经济、创新经济发展。三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满足纳税人需求为出发点,继续推出办税便利化举措,积极创新办税服务工作机制,提高税收服务效率,着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四是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开展备案审查和文件清理,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全面推行税收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税收权力和责任清单,规范税收裁量权行使,将法治要求贯穿税收执法各环节,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水平。五是健全以风险为导向的“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模式。深化纳税信用社会化运用,强化“信用+风险”动态管理,继续推进打虚打骗专项行动,精准打击“假企业”“假出口”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公平公正的良好税收秩序。六是强化干部法治队伍建设。领导干部继续带头学法用法尊法,提升全体税务人员的法治素养。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强化法制人员配备,加大法律人才培养和使用力度,为税收工作提供人才支持。六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认真开展复议应诉工作,注重运用和解、调解方式及时化解涉税矛盾纠纷。七是切实提升税收治理效能。在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的同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不断健全完善风险管理机制,依法严厉整治利用“假企业”“假出口”暴力虚开和骗税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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