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咸安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9日 来源:咸安区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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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咸安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政府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市局的有关工作要求和部署,坚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和《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地。现将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主动公开管理

根据区政府、市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机制,按照本部门公开权限,做好相关文件和信息的对外审核发布工作。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咸安区税务局共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1.通过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报送“双公示”数据共1744条,其中行政许可数据1742条,行政处罚数据2条;通过政府网站、市局外网发布政府采购信息4条;对外发布2019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234条。

2.通过各级媒体进行信息公开129条,在湖北日报、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云上咸安等媒体上宣传报道落实税收营商环境、优化纳税服务等措施共129条。

3.通过办税厅led屏、公告栏、触摸式电子显示屏等进行信息公开104条,运用办税厅led屏及时公开税费优惠政策、A级纳税人名单、纳税服务规范涉税事项及其他需公开的信息104条。同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时将各类税收公益广告片、宪法宣传视频、文明创建宣传片等通过led显示屏对纳税人播放,提升宣传覆盖面和及时性。

4.通过直播、qq、微信等线上平台向纳税人宣传税费优惠政策5000余条(次),其中,创新运用斗鱼“云直播”、线上视频等方式,加大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开展线上直播政策培训6期,共计播出415小时,累计超过3万人次“围观”。

5.建立实施“好差评”制度,鼓励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服务打出评价、提出意见;加强征纳互动,及时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关注和咨询的热点问题,回应关切。全年通过12345平台及12366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有关涉税问题咨询和投诉60件。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严格按照上级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工作规范,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优化办理流程,确保及时有效地回应公民、法人的合理需求,帮助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获得相关信息。2020年,咸安区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相关股室协调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落实。二是加强联系沟通。加强与市局、区直各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共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能力。三是加强信息审核工作。严格做好各类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及其他可能引起舆情的情形。四是加强政策解读水平。加大对税务干部的培训力度,增强其业务能力;组织成立税费优惠政策“精读”专班,加强税费优惠政策解读,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五是依法保护纳税人缴费人信息。无论在征收管理环节,还是政务公开环节,都严格依法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四)完善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平台建设。根据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做好区政府网站及市局网站中咸安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更新和维护,及时报送和信息公开工作年报,。二是落实领导责任。确立一名局领导履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保障工作落实。三是强化监督机制。强化政务公开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专项指标纳入区税务局绩效考核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74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9.3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咸安区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的学习有待进一步深入;三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税务干部的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2021年,区税务局将继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时效,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及时、全面、详细的涉税信息,使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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