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咸安区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咸安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咸安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税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中心,遵循提升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质量和法治税务建设水平的工作目标,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情况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指导税收法制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咸安区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中的必学内容,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3场。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按照公示流程,确保湖北省税务系统执法信息采集审核平台的平稳运行。全年已采集和公示一般行政处罚结果信息1条、准许行政许可的结果信息2574条、非正常户认定信息588条,撤下已满1年公示期的一般行政处罚结果信息5条,更新最新的执法人员信息,确保执法信息及时有效对外公示。进一步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音像照片资料按照要求上传至税务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三)严格规范税务行政执法
一是全力以赴抓好总局党委巡视省局党委发现的税收执法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咸安区税务局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落实责任分工,成立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为组长,法制股、收入核算股、征收管理股、相关税务分局组成的整改工作小组,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
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进行了解读,明确了适用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满足的条件,加强执法人员执法的准确性。
三是开展“说理式执法”(非稽查类)试点。咸安区税务局全面开展“说理式执法”试点工作,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咸安区税务系统“说理式执法”实施方案(试行)》,印发了《“说理式执法”(非稽查类)文书范本(试行)》,在原文书的基础上,增加说理内容,推行“一个规范、二级审核、三项制度”的工作模式,通过说理式执法的实践,形成全系统敢于说理、主动说理的良好氛围全系统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认真开展法治税务建设。开展2022年度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根据咸宁市税务局统一部署组织了5次执法资格模拟考试,做好试卷批改、成绩统计与分析工作,参考人员全部顺利通过考试;认真做好法律顾问需求工作。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层层考核和筛选确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五)积极督导退税减税政策落实。自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实施以来,咸安区税务局以落实上级下发的督导清单为抓手,结合机内机外下发的执法风险疑点核查,及时发现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风险漏洞。截至目前,共完成23期督导清单落实情况的报送,按要求开展了“两个指引”、“一册三表”等专项督导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
2022年,咸安区税务局在税收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门共治共享工作机制还亟待加强,二是法治工作成效宣传还需进一步改进。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
一是夯实基础,以依法行政工作为主线,把好法治关口。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法治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切实解决依法治税进程中的实际问题。
二是聚焦主业,以规范税收执法为遵循,守好法治底线。重点抓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行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工作,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三是积极探索,提升信息化防范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风险的水平,依托内控监督平台指标,及时发现疑点,使风险识别更精确、排查更全面、防控更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