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咸安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5日 来源:咸安区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咸安区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五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2018年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咸安区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继续行使原咸安区国家税务局、原咸安区地方税务局相关工作职责。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咸安区税务局、原咸安区国家税务局、原咸安区地方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有关实施意见、省局、市局和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各项制度,着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答复办理,及时回应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关切,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建立完善了工作机制。一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流程和任务落实各单位、部门责任;二是明确由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上传,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与安全性;三是恪守“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保证信息公开;四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事项审核制度”、“依申请公开事项受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机制”和有关内部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内部工作机制。

  (二)丰富完善信息公开渠道。目前纳税人可以通过实体办税服务厅的导税台、领导值班台、宣传栏和公告栏、办税服务厅后台服务热线、电子大屏面对面的咨询了解涉税信息,可以通过纳税服务微信群、QQ群及时查看最新的涉税政策和办税事项提醒,可以通过云智能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设备、24小时办税服务网点等在线智能设备查询各类涉税信息。仅办税服务厅及后台服务热线,全年接收纳税人各类咨询查询万余次。

  (三)加强宣传和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区委宣传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保密审查讲座和网络信息宣传和风险管控讲座。在局域网链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等专题文章。出台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供全体同志学习,提高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8年,通过省、市、区税务系统内部办公网相应板块公开信息共计近300余条(次)。通过中国税务报、湖北税务、咸宁税务、湖北日报、咸宁日报、咸宁周刊、香城都市报发布专题报道和工作信息100余篇(条),通过咸宁电视台、手机短信等发布税务信息和公告万余条(次)。

  (二)主动公开内容

  在本局内网公开相应信息。第一类:信息公开,包括区局概况、领导专栏、总结规划、行政许可、税收收入;第二类:政策解读和重要文件,提供各类涉税政策解读和重要税收文件;第三类:通知公告,公布重要工作安排和工作情况;第四类:税务动态,公布税收工作动态及最新消息;第五类:税收专题,公布各类税务热点专题、专项工作和各项税收政策解析。

  (三)主动公开机构

  当面受理点:咸安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716-832265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队伍整体素质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表现在思想观念方面,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主动意识还不够高。表现在工作方面,干部职工的工作执行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细化。

  (二)改进措施

  1、努力在提高质效上下功夫。在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的同时,切实抓好责任落实,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绩效考核结合起来、与奖优罚劣结合起来、与公务员考核等次评定结合起来。

  2、努力在拓展渠道和创新项目上下功夫。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还可以进一步拓展。下步将结合多媒体,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方便纳税人及时知晓公开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咸安区税务局

 2019年3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