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咸安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0日 来源:咸安区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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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咸安区税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咸安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政府以及省、市税务局的有关工作要求和部署,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纳税人和公众知情、参与、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税务部门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创新、服务、廉洁税务机关的促进作用,树立了公开公正的税务形象。现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一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流程和任务落实各单位、部门责任;二是明确由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上传,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与安全性;三是恪守“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保证信息公开;四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健全了信息公开审核及责任追究制度等内部工作机制。

(二)完善公开渠道。我局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了政府信息查询场所,配置了2台电脑及多台自助办税设备可供查询使用,并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协助查询。同时在自助办税网络、办税服务窗口、LED显示屏等处不定时播放在公开范畴内的相关涉税信息,制作了纳税指南可供纳税人取阅,设立了纳税服务热线和导税台,实行领导坐班制,安排业务科室专员提供涉税咨询、操作指导、投诉接待等面对面服务,全年接受涉税事项咨询上万次。

(三)强化宣传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及省、市税务局有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和规定,充分利用咸安区政府网站、区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显示屏、局内公告栏等载体,加大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组织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14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291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21796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咸安区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与广大纳税人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特别是纳税人常见的涉税问题等;三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税务干部的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2020年,区税务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时效,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及时、全面、详细的涉税信息,使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咸安区税务局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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