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通山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中心,以提升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质量和法治税务建设水平为目标,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全年法治建设各项任务。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通过会前学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2023年我局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今年我局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二批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结合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持续把学悟笃
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在全局范围内全面广泛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运行常态化。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任务,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效能,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依法行政工作。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依法治税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年终进行考核总结,确保依法治税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目前我局已将领导小组的工作常态化,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通过会议学习将依法行政工作贯彻落实好。
(三)构建服务型行政执法新格局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是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途径。2023年我局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建设内涵,积极践行税务精神,传递税法温度,贡献税务力量,全力打造“枫桥式”税务分局。今年以来,我局大畈税务分局已成功调解各类税费争议5起,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1起,矛盾纠纷基层化解率达100%、涉税疑难解答满意度达100%。
(四)推进放管服改革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将其作为指导“十四五”时期税收工作的总体规划。持续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着力建设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五)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建立诉求快速响应,服务有效供给机制。2023年通山县税务局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探索建立“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服务有效供给”机制,创新打造“通速办”营商服务品牌,助推税收营商环境提档升级。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全方位收集纳税人诉求,准确定位纳税人办税缴费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建立全流程响应、全周期管理、全量回访的诉求响应机制,推出与纳税人需求更契合的服务措施,全面优化服务供给,实现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深度分析、及时改进的常态化长效化,提升税收服务质效,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税务总局新修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对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未经法制部门审查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办公室不予核稿,制定机关负责人不予签发,税收规范性文件均以公告形式公布。加大合理性审理力度,增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从源头上根除制度性侵权,防范制度性风险。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将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及时向上级税务局进行备案。2024年,我局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七)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流程进行执法信息公示。用好湖北省税务系统执法信息采集审核平台。2023年以来,已采集和公示一般行政处罚结果信息1条、准许行政许可的结果信息522条、非正常户认定信息229条、欠税信息14条、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信息1条。同时更新最新的执法人员信息,确保执法信息及时有效对外公示。
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对6户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百万元最高开票限额的纳税人进行了全过程记录,对4户一般注销程序开展实地核查的相关音像照片资料已按照要求上传至税务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
三是对照标准开展法制审核工作。根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对洪港税务分局提起的1起税收强制执行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并作出同意的审核决定。
(八)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成立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有力保障行政复议申请人合法权益。二是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及时处理纳税服务投诉,将涉税争议解决在早、解决在小,切实保障纳税人的救济权。三是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接受纳税人维权、投诉、咨询,畅通纳税人缴费人涉税争议调处渠道,有效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共计接受相关咨询5户次。
(九)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纪检、纳税服务举报投诉热线和邮箱,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高度重视网络信访举报,设置专人受理网络信访举报,跟踪信访举报办理全过程,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2023年我局未发生网络舆情。
(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完善公开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对现有政务公开制度进行了梳理并根据当前工作情况补充完善,健全了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力度,做到对重要税收政策、最新税收宣传活动等信息及时发布。
(十一)认真开展法治税务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2023年度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组织新入职的5名公务员参加执法资格模拟考试、集中学习,做好试卷批改、成绩统计与分析工作。
二是认真做好法律顾问需求工作。认真落实《湖北省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普法宣传、法律法规执行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年发起法律意见咨询12次,主要围绕我局合同签定、执法文书下达、涉税争议纠纷解决、行政诉讼举证等问题,法律顾问出具了专业性指导意见。
三是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开展法制知识学习。一是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知识测试;二是组织全员开展“法宣在线”学习,截止12月我局已全部完成“法宣在线”相关内容的学习和考试,学法考试的参考率、及格率都达100%。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全县税务系统现有干部年龄、学历水平参差不齐,尤其在当前全面推进税制改革、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对税务干部的要求越来越高,基层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与时代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待加强。部分领导干部在推进部门法治建设过程中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强,还存在人为法治建设是局内法制部门的责任、与其他部门无关的思想。
以上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是法治建设的各类学习培训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法治建设宣传的氛围不浓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会着重予以改进。
三、2023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谋划。全年主持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专题会议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依法行政报告情况报告、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措施、“八五”普法实施方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检查通报的整改等重要议题,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措施。
二是注重学习引领,发挥示范作用。通过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精神等;持续开展每月一法学法活动,引领全县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
三是关注重点热点,统筹普法执法。在推进税收法律法规宣传落实过程中,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新出台的、修改的税收政策制定宣传措施,提高普法宣传水平;大力推动税收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强信息化监管和风险防控力度,进一步规范基层税收执法。
四、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站在服务高质量推进以“六大体系”“六大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大局上推行税收法治建设,构建成熟完备的税收法治体系。
二是深化“三项制度”常态化运行。抓好贯彻落实,细化优化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持续跟踪按季开展日常评估,做好相关制度和标准的动态调整。及时总结提炼,推广先进做法,确保完善后的成果更加契合实际,出精品见成效。
三是不断健全完善权力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形成“网格立体化、监督协同化、处置规范化”的纪检一体化大监督格局。规范权力运行,压实执法责任,精准实施执法督察。完善重案审理、复议应讼工作,进一步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四是开展法治创建培育法治氛围。按照上级统一方案组织开展创建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构建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税收法治建设格局。树立法治税务品牌,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理念。
五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抓“关键少数”,带动全体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重视培训力度,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拓展学习效果。用好专业人才,构建公职律师、专业化团队、业务骨干“金字塔式”政策法规人才队伍,提高解决执法实际问题的能力。
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