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6日 来源:通山县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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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和省、市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通山县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政务公开的工作重点和各项工作要求,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并多次整改规范了局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公开的内容得到更大的拓展,公开形式不断增多,尽心尽力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共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57条。

1、通过通山县税务局网页发布信息270条。按照省税务局的统一要求,以公开政务、服务纳税人为宗旨,遵循规范统一、高度集中、突出重点、信息共享的原则,强化税收政策、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的公开,其中县局内部网站发布工作动态208条,通知公告47条,更新委托代征信息和个体户定税信息4条。公开保证其安全、有效、可靠运行,在融洽征纳关系、服务政府决策、加强信息共享、强化税收宣传、树立税务形象、促进税务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通过各级媒体进行信息公开145条。通过在学习强国、法治日报、湖北日报、咸宁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落实税收营商环境、减税降费、优化纳税服务等措施

3、通过电子显示屏进行信息公开50条。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公布2023年新税费政策,让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晓尽晓;充分利纳税人工作群等渠道宣传税费政策,确保税费政策全面覆盖到位,另外我局将总局、省局及自己制作的税收公益广告片、税收宣传小视频同样进行了广泛播放。

4、通过办税服务厅实现信息公开120条。在办税服务厅均按统一要求设立了咨询台、公示栏,主动公开纳税服务规范涉税事项,免费提供各类税收宣传资料,还设置了办税指南、办税示意图、公告栏、表证单书填写样本、举报箱等,有效提高了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公开程度,为纳税人办税和获取税收资料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5、通过政府网站、总局网页、省局网页、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等网页发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A级纳税人名单、政府采购127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县局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除涉及国家秘密外,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积极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2023年,通山县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平台建设情况

县局认真管理内网,切实履行网站第一主体责任,做好日常监测和自查,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杜绝更新慢、敷衍了事等问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山县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时,保密审查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

(四)保障监督情况

进一步完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系,强化细节管理,完善公开信息合法性、合理性、保密安全性的审查审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紧跟省局、咸宁市局工作要求,围绕单位网页更新、媒体报道等工作的管理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专项指标纳税人绩效考核管理,以考核促公开和规范。加强了网页维护,考察栏目是否存在空白或者更新不及时地情况,并及时通知各部门联络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的组织建设仍需加改进。无独立设置政务公开科室,一直以来都由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人员也是兼职负责。二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怕公开、烦公开等惯性倾向依然存在,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

改进情况:

一是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落实。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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