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五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2018年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继续行使原通山县国家税务局、原通山县地方税务局相关工作职责。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原通山县国家税务局、原通山县地方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有关实施意见、省局、市局和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各项制度,着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答复办理,及时回应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关切,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扎实做好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按要求公开部门行政权责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向通山县人民政府提交资料,通过政务网全面公开税务行政许可目录,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变更实施机关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信息。
对涉税行政许可事项发布办事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注意事项等内容,通过办税大厅显示屏公开行政许可受理事项情况,积极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同时今年我局通过各种渠道公布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6份,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使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更加阳光透明。今年,我局通过12366平台受理投诉案件3件,件件得到了处理,件件得到了回访。
(二)扎实推进纳税服务公开情况
国地税机构合并后,涉税资料实行一次合并填报,减并资料报送份数和期限,杜绝了“两头跑”现象。对即办类事项,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对审核审批类事项由“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确保了纳税人找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涉税事项,统一由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同时,对各项合作项目,在《纳税服务规范》的框架下,本着简便、方便纳税人的原则,我们联合制定了符合本地工作实际的办税流程。严格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领导值班制等各项纳税服务制度,
同时,办税服务大厅专门设置“互联网+”体验区,配置8台PC电脑及相关导税人员,为纳税人介绍“金税三期”系统、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等相关配套软件的应用,其中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已开通网签税库银三方协议功能,纳税人不必在大厅和银行间来回跑路。通过搭建税企QQ群、微信群,并贴心制作12366纳税服务中心、通山县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标识贴在办税服务厅的醒目位置,方便纳税人扫码了解最新政策,公布纳税人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纳税人监督渠道。积极推行“小微企业绿色通道”、“预约+延时”服务、“远程服务”、“上门服务”等特色服务,大力推广网上办税,让纳税人少跑路,形成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办税服务厅兜底的“三位一体”多元化办税服务模式,切实提升办税效率。同时,办税服务中心还引进7台自助办税机,贴心配备了电子阅报机、按摩椅,自助擦鞋机,便民自助伞、便民充电站,为纳税人营造温馨、便捷的办税环境。根据“一厅通办”“一窗通办”的要求,我局重新设立了办税服务区、导税咨询区、自助办税区、休息等候区、取表填单区等多个功能区,优化组合服务窗口,重塑办税流程,组建导税咨询团队,为纳税人提供涉税办理全程、全方位的办税咨询、引导服务。
个人房产交易契税与房产、国土共建共享平台后,实行网上查验合格后,几分钟就办完。而在过去办理同样的业务,需要向3家办理单位重复提交25份资料复印件,至少要14天。现在,纳税人只要提供购房人的身份证,就可以从数据交换共享平台上提取纳税人的涉税信息资料,鼠标轻轻一点,契税税票即可办理,比原来的多部门审核,来回跑省时省力多了,办理时限大大压缩。这是优化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后带来的可喜变化。
(三)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县局通过向县政府、通山县政务网、县编办、县法制办主动公开部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税收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通过县广播电视台、政府广场LED显示屏、办税服务厅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今年以来,我局通过“信用通山”网站进行公示行政处罚49条、行政许可437条、A级纳税人名单12户,通过“双公示”措施,提升了涉税信用信息价值,推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了纳税人税法遵从度。针对A级纳税人,启动绿色服务通道,对D级纳税人,严格加强管理,对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财务报表报送等环节严格审理,并要求税管员对D级纳税人加强日常检查频率。并与各相关部门深入合作,构建信用信息共享和互认机制,税务部门定期向银行推送信用信息,银行将纳税人信用等级与信贷融资额度挂钩,为信用等级高的企业提供较高额度融资贷款并简化办理程序,同时,对信用等级低的纳税人,严格控制信贷额度,并加强审批和放款等手续。让广大纳税人切实体会到“银税互动”政策带来的便利与阻碍,初步形成“守信处处受益、失信寸步难行”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四)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保障工作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局将互联网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窗口。在政府信息公开时,保密审查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我局组织各部门网络联系人22人,集中在县局视频会议室进行了业务培训,讲解信息报送、信息发布程序、业务操作及保密审查等内容,确保网络联络人员业务上有保障。另外,我局还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互联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确保全体干部职工知晓和参与。严格公开单位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工作要点、公开目录、不予公开目录、办税指南、办税规程和税收政策等。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除涉及国家秘密外,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积极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认真管理内网,切实履行网站第一主体责任,做好日常监测和自查,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生、敷衍了事等问题。全面梳理办税服务事项、服务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情况等,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计598条。其中:原通山县国家税务局公开信息259条、原通山县地方税务局公开信息195条,机构合并后的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公开信息14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通山县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有了较大的进步,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停留在按时更新政务网、门户网站信息上,有时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创新不够,转载上级单位信息较多,公开信息的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和丰富;对新平台的利用不够,比如更新微信比较多,更新微博比较少。今后,咸宁市税务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各类公开的材料认真把关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创新工作方式,让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形式新颖。
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
2019年3月20日
-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