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通知公告 | |
发文机关 | 通山县税务局 | 成文日期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5-09-10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 | 政策依据 | 备注 |
1 | 通山县税务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
2 | 通山县税务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 | 政府制定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 | |
3 | 通山县税务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 1.按件计收的收费标准为: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不收费;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 政府制定 |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