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通城县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5日 来源:通城县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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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通城县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五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2018年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通城县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继续行使原通城县国家税务局、原通城县地方税务局相关工作职责。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通城县税务局、原通城县国家税务局、原通城县地方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有关实施意见、省局、市局和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各项制度,着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答复办理,及时回应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关切,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扎实做好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按要求公开部门行政权责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向通城县人民政府提交资料,通过政务网全面公开税务行政许可目录,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变更实施机关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信息。

  对涉税行政许可事项发布办事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注意事项等内容,通过办税大厅显示屏公开行政许可受理事项情况,积极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同时今年我局通过各种渠道公布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6份,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使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更加阳光透明。今年,我局通过12366平台受理投诉案件6件,件件得到了处理,件件得到了回访。

  (二)扎实推进纳税服务公开情况

  国地税机构合并后,涉税资料实行一次合并填报,减并资料报送份数和期限,杜绝了“两头跑”现象。对即办类事项,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对审核审批类事项由“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确保了纳税人找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涉税事项,统一由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同时,对各项合作项目,在《纳税服务规范》的框架下,本着简便、方便纳税人的原则,我们联合制定了符合本地工作实际的办税流程。严格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领导值班制等各项纳税服务制度。

  同时,办税服务大厅专门设置自助办税区,配置8台电脑及相关导税人员,为纳税人介绍“金税三期”系统、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等相关配套软件的应用,其中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已开通网签税库银三方协议功能,纳税人不必在大厅和银行间来回跑路。通过搭建税企QQ群、税企互动微信群,并贴心制作12366纳税服务中心二维码标识贴在办税服务厅的醒目位置,方便纳税人扫码了解最新政策,公布纳税人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纳税人监督渠道。积极推行“小微企业绿色通道”、“预约+延时”服务、“远程服务”、“上门服务”等特色服务,大力推广网上办税,让纳税人少跑路,形成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办税服务厅兜底的“三位一体”多元化办税服务模式,切实提升办税效率。同时,办税服务中心还引进8台自助办税机,贴心配备了资料取放处,便民自助伞、便民充电站,为纳税人营造温馨、便捷的办税环境。根据“一厅通办”“一窗通办”的要求,我局重新设立了办税服务区、导税咨询区、自助办税区、休息等候区、取表填单区等多个功能区,优化组合服务窗口,重塑办税流程,组建导税咨询团队,为纳税人提供涉税办理全程、全方位的办税咨询、引导服务。

  (三)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县局通过向县政府、通城县政务网、县编办、县法制办主动公开部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税收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通过县广播电视台、政府广场LED显示屏、办税服务厅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今年以来,我局通过“信用通城”网站进行公示行政处罚36条、行政许可588条、A级纳税人名单34户,通过“双公示”措施,提升了涉税信用信息价值,推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了纳税人税法遵从度。针对A级纳税人,启动绿色服务通道,对D级纳税人,严格加强管理,对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财务报表报送等环节严格审理,并要求税管员对D级纳税人加强日常检查频率。并与各相关部门深入合作,构建信用信息共享和互认机制,税务部门定期向银行推送信用信息,银行将纳税人信用等级与信贷融资额度挂钩,为信用等级高的企业提供较高额度融资贷款并简化办理程序,同时,对信用等级低的纳税人,严格控制信贷额度,并加强审批和放款等手续。让广大纳税人切实体会到“银税互动”政策带来的便利与阻碍,初步形成“守信处处受益、失信寸步难行”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四)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保障工作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局将互联网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窗口。在政府信息公开时,保密审查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我局组织各部门网络联系人18人,集中在县局视频会议室进行了业务培训,讲解信息报送、信息发布程序、业务操作及保密审查等内容,确保网络联络人员业务上有保障。另外,我局还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互联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确保全体干部职工知晓和参与。严格公开单位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工作要点、公开目录、不予公开目录、办税指南、办税规程和税收政策等。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除涉及国家秘密外,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积极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认真管理内网,切实履行网站第一主体责任,做好日常监测和自查,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生、敷衍了事等问题。全面梳理办税服务事项、服务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情况等,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5条,其中:原通城县国家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为231条;原通城县地方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为132条;机构合并后国家税务总局通城县税务局主动公开信息数为42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原通城县国家税务局、通城县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通城县税务局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原通城县国家税务局、原通城县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通城县税务局均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未发生涉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投诉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内容深化拓展、新媒体融合互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把握还不够全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范和监督保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网站部分栏目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

  2019年,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咸宁市税务局和通城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狠抓政务公开思路创新,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针对性培训,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质量和数量,以税务信息的更加公开透明赢得纳税人对税务工作的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通城县税务局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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