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通城县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8日 来源:咸宁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通城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和咸宁市政府、咸宁市局、通城县政府工作要求,认真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制度,着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切,大力提升工作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通城县税务局共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927条。

1、通过通城县税务局网页发布信息189条。按照省税务局的统一要求,以公开政务、服务纳税人为宗旨,遵循规范统一、高度集中、突出重点、信息共享的原则,强化税收政策、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的公开,其中税收政策28条,通知公告26条,工作动态127条,更新委托代征信息和个体户定税信息8条。公开保证其安全、有效、可靠运行,在融洽征纳关系、服务政府决策、加强信息共享、强化税收宣传、树立税务形象、促进税务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通过各级媒体进行信息公开71条。通过在中国税务报、湖北日报、咸宁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落实税收营商环境、减税降费、优化纳税服务等措施,其中省级以上8篇、市级63篇;走进赤壁广播电台,办理好12366纳税服务平台转办件,为纳税人答疑解惑。

3、通过电子显示屏进行信息公开57条。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公布2022年新税费政策,让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晓尽晓;充分利用税灵通、纳税人工作群等渠道宣传税费政策,确保税费政策全面覆盖到位,拍摄两部税宣视频,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另外我局将总局、省局及自己制作的税收公益广告片、税收宣传小视频同样进行了广泛播放。

4、通过办税服务厅实现信息公开72条。在税务办税服务厅均按统一要求设立了咨询台、公示栏,主动公开纳税服务规范15大类200项涉税事项,免费提供各类税收宣传资料,还设置了办税指南、办税示意图、公告栏、表证单书填写样本、举报箱等,有效提高了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公开程度,为纳税人办税和获取税收资料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5、通过政府网站、总局网页、省局网页、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等网页发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A级纳税人名单、政府采购153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通城县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12366纳税服务平台转办件、政府12345平台和网上问政平台信息的处理,做到件件有处理、件件有回访。抓好县局门户网站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发挥网站作用;用好税务微信、报刊、电视等载体发布其他重要信息;优化好办税场所公开载体,利用办税大厅LED屏、宣传栏、展板、公告栏等载体及时公开最新政策、办税指南、纳税人权利等事项;回应好社会关切,通过税企交流群有效解决纳税人各项涉税诉求,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纳税满意度。

(四)保障监督情况

县局坚持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政务公开管理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规范政务公开审批流程,强化法制审核,加强制度保障。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管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落细落实,提升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和时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2023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新媒体建设。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信息平台持续完善办税、查询、咨询互动等功能,提升通城税务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二是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紧密结合通城税务实际,丰富公开形式、提升公开效能,做到稳中求进,好中求精,努力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全县广大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办税服务。

2023年,通城县税务局将继续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从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流畅性,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执行力等方面入手,补齐短板,发挥优势,切实把政务公开各个方面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通城县税务局    

2023年1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