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嘉鱼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2日 来源:咸宁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年度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咸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确保全面提升税务机关行政效能、服务水平和社会形象,进一步推动嘉鱼税务事业的科学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权力责任清单公开。由税政一股、税政二股、征收管理股、法制股梳理了嘉鱼税务系统涉及的权责事项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权责清单、编制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流程图,明确了每个环节的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办理期限等。

二是税务行政许可公开。为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嘉鱼县税务局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上公示行政许可结果、非正常户认定等事项1783条,在执法音像记录平台上传增值税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等事项13条。

三是政策法规内容公开。为切实提升政策法规宣传质效,嘉鱼县税务局拓展“嘉小税”纳税服务品牌,组织专家团队、流动导税小分队、青年志愿者、涉税服务机构税收服务志愿者通过开展直播活动、税法宣讲、发放宣传册、设置税收宣传台等方式,在线上、工业园区、人流密集的社区、公园、村镇街道等,覆盖式开展税收宣传和税费优惠政策推送,2022年共开展直播活动2次,累计441人参与;开展流动导税辅导3次,累计辅导纳税人527人次;为确保各项政策精准快速落实,全年局领导重点走访纳税人42户次,开展问卷调查一对一辅导105户次,税源管理分局辅导197户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2000份。

四是重大服务举措公开。通过办税服务厅、和征纳交流群公布各类办税渠道,推进2022年税收服务举措全面公开,拟定重点任务,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持续推进办税便利化,拓展网上办税、掌上办税、自助办税等多种方式,提供智慧型、便捷式办税服务。针对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进一步加大政策精准推送和宣传辅导力度,全年累计辅导纳税人315户次;通过电子税务局向符合条件的372户纳税人推送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红利账单;组织完成增值税电子专票和“全电”发票网格化服务1268条;办结纳税服务咨询及工单处理564起;开展办税服务厅编外人员“负面清单”的宣传工作,通过张贴海报、微信群推广、制发宣传单等方式告知纳税人负面清单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省市局要求,及时有效更新维护内网,建立网页管理责任制,指派专人负责网站的维护、信息的审核和上传;积极向省市局外网和微信公众号投稿,通过咸宁市税务门户网站“基层动态”“信息公开”等栏目发布信息15条,通过咸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条;发挥主流媒体传播优势,积极做好全媒体宣传工作,全年累计在湖北日报、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等主流媒体发布报道24次,在湖北日报客户端、学习强国、荆楚网、长江云等网络媒体发布报道34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完善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将网页更新、媒体报道作为考评指标纳入本年度绩效考评考核范围,对信息传递不及时的部门予以提醒并督促整改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领导高度重视和各机关股室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存在的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务公开方式过于单调等问题。结合存在问题和不足,今后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从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问题出发,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公开信息的可读性;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从扩大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入手,充分利用全媒体、办税服务厅、税企交流群、宣传手册等多种载体,线上线下做同步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全体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力度,提高专业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