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31日 来源:咸宁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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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强化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的重点学习内容,定期组织专题学习和研讨交流,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2.纳入干部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开展常态化学习,有效提升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3.推动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委在法治税务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税收改革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通过开展主题党日、党员示范岗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在法治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等法律,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加强收入分析预测,强化税源监控管理,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不收“过头税费”,确保税费收入质量。

2.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政策落实机制,通过精准推送、专题辅导、线上答疑等方式,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进一步深化“政策找人”,加力推进政策直达快享。

3.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实现征纳互动平台上线,精准推送红利账单等信息。深化“银税互动”,着力助企纾难解困,帮助纳税人获得纳税信用贷款。召开纳税人缴费人座谈会,举办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培训班。

(三)提升税务干部队伍法治能力

1.开展法治培训。结合党员学习教育、业务技能提升培训等,组织法治教育学习,提升法律知识在培训中的比重。重点学习行政复议法、税收征管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2.鼓励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积极鼓励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4年,区局有两名干部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为法治建设提供了人才支撑。

(四)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区局严格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以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三定”规定为依据,全面梳理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涵盖了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等权责类型。同时,对每一项权责事项,均明确了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实现了权力与责任的一一对应,让税务人员清楚知道“该做什么”“怎么做”以及“做错了要承担什么后果”。

(五)规范税务执法行为

1.推进“三项制度”落实。按要求使用税收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执法音像信息管理平台,及时维护信息,开展重大税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坚持“应审尽审”,确保三项制度在区局全面落实到位,切实解决税务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明确处罚范围,严格按照《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指导税务执法人员行使税收执法权,通过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和约束税务执法人员合法规范地行使行政裁量权,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随意性。

3.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对法治税务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税务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开展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对执法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

1.完善内控机制。健全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执法责任和追究标准,加强对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监督。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实现对税收执法风险的动态监控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理执法风险。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

(七)完善纠纷化解机制

1.健全争议调解机制。组建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工作团队,建立“事前咨询、事中调解、事后分析”的涉税争议咨询调解运行机制,强化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合作,实现涉税争议问题“一揽子”调处。

2.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畅通权利救济渠道。运用法治思维妥善应对诉前检察建议。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不够熟练,在工作中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

(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对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理解不够准确,执法程序不够规范,存在一定的执法风险。

(三)税收共治格局有待完善。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还不够紧密,在联合执法、协同监管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税收共治的合力尚未充分发挥。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定期组织干部开展法治讲座、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活动,增强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

(二)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监督,加大对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力度。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执法行为。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大法治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各类法治培训,提高法治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推进税收共治工作。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税收共治合力。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纳税人的联合激励和惩戒,提高税法遵从度。

(五)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不断推出更多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加强对纳税人的服务和辅导,及时解决纳税人的涉税问题,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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