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0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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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高新区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执法为民、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方便纳税人办事,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为目的,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廉政建设、提升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实施“阳光工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服务企业项目建设,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纳税人、服务于全局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汇报如下:

细化部署,健全政务公开制度。高新区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的具体责任人和信息员,拟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和议事规则,做好政务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把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落实、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政务公开程序,做到了各类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公开。

增强实效,充实政务公开内容。根据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将税收政策措施、税收法律法规、纳税信用信息、重要工作动态、办税办事程序、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任务,进行合理分解,将工作具体落实到个人,依托报纸、网站、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渠道进行公开,提供资料文档下载。制作党务公开栏,将党员发展情况、党费交纳情况、民主议事情况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办理落实情况等内容及时公开,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实效性。

丰富载体,拓宽政务公开形式。继续巩固办税服务厅作为对外公开的主阵地,进一步完善对内、对外政务公开栏的建设,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书报架、宣传栏,及时摆放税收宣传册、服务指南和意见簿,公开投诉、举报、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在办税服务厅安装触摸一体机,主动公开税收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规范、行政处罚标准、干部廉洁自律等内容,方便群众监督,强化政务服务,提升税务形象。加大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力度,专题播发减税降费、主题教育等重要工作内容,全方位宣传税务工作。充分利用好座谈会、培训辅导、QQ群、微信群,举办分行业、分税种等形式多样的税收政策培训、咨询、辅导等活动,将税收政策法规进行整理汇编,通过送税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园区活动发放到广大纳税人手中,及时满足纳税人需求。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2

0

17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2

0

39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20900.00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高新区税务局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政务公开和信息宣传,充分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依然薄弱,缺乏管理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要进一步组织专项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要鼓励广大干部、纳税人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有待进一步加强,如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回应关切方式单一,公众参与不够等。要以加强重点政策信息公开为重点,以深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纳税人关切和扩大纳税人参与为抓手,以常态化督查督办为着力点,全面提升高新区税务局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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