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崇阳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9日 来源:崇阳县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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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崇阳县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崇阳县税务局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积极做好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政府集中采购等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妥善处理好县局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内容之间的关系,做到数据同源、信息一致。2020年,崇阳县税务局主动公开行政许可945条,较上一年度增加559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8条,较上一年度增加8条;行政处罚6条,较上一年度减少22条;行政强制数量为0,较上一年度减少1条;行政事业性收费219条,较上一年度增加11条,主要为路产赔偿费及工会经费;政府集中采购数量为30项,总采购金额7.37万元。2020年度崇阳县税务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1.主动公开范围

(1)税收政策信息。做好了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减税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非税收入划转等“热点”的政策公开和政策解读。

(2)税务行政权力信息。进一步完善梳理县级税务行政权力清单,严格按照清单行使权力,推动税收执法规范运行,落实行政权责事项动态管理机制。通过政府“双公示”平台,安排专人按时公示行政审批事项,确保税收执法公正公开。

(3)税务信用信息。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在办税大厅政务公开栏明确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期限和公示标准,每周向向信用平台报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数据,将130户A级纳税人名单通过信用平台对外公示,通过主动向多部门推送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信息,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联合监管。

(4)税收征管举措。持续推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逐步精简涉税资料。推行迁移速办服务、办税人员实名办税制度,分类别采集信息,简化实名办税纳税人的资料和流程,加快推进办税便利化。对个体纳税人定额调整信息及时公布并告知纳税人。

(5)税收服务信息。及时更新办税指南、操作手册、征期日历,发布通知公告、提醒提示和便民问答等涉税信息,准确引导纳税人办税。对自助办税终端、电子税务局等进行多渠道宣传告知,提升办税便捷度。

(6)其他涉税信息。公开机构职能设置和领导信息等,并通过发放便民办税联系卡,向纳税人公开税收政策咨询电话、纳税服务电话、投诉举报电话。

2.主动公开途径

(1)税务系统网站。更新通知公告、最新文件、领导分工和机构设置等栏目信息。

(2)办税服务厅。持续推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坚持办税公开,在显著位置公开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服务人员等信息,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触摸显示屏、电子显示屏、多媒体屏、税宣资料架、窗口人员等全方位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税事项和流程等。

(3)其他渠道。线上媒体主要借助崇阳电视台、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咸宁日报等向纳税人公告退税信息,征管系统切换、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重大征管改革;线下重点结合税收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党日活动、宪法宣传周等,开展税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等集中宣传活动,各基层分局根据自身特点,通过面对面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税宣动漫、拉横幅、各类专刊等渠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

(二)规范完善申请办理

崇阳县税务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上传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登记台账管理,完善互联网在线申请办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决定类型进行答复,依法及时送达处理决定,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2020年度崇阳县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

崇阳县税务局完善政府信息制作和审核发布流程,加强对文件公开选项的审核,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同时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信息化管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逐步实现信息化抓取推送,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定期进行审查评估,对因形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

(四)持续强化监督保障

崇阳县税务局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股室、各分局绩效考评工作中,强化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559

94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8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22

6

行政强制

1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信息内容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8

路产赔偿费

工会经费

信息内容

本年度

信息内容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9

路产赔偿费

工会经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0

7.37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涉及重点热点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2021年,我局将继续围绕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聚焦减税降费政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税制改革等重大事项。一方面,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优化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缩短重点热点涉税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另一方面,继续对涉税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进行探索,力争让本部门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易获取”、“能看懂”、“可运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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