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
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3日 来源:咸宁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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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的有关要求和上级机关部署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对本级制定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公告》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发《公告》的必要性

税务规范性文件是税收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税制改革、规范执法、保护相对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文件清理结束后,及时公布清理结果,有利于公众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的变化情况,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发布了《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确认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件。

三、《公告》的施行时间

《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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