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税务局关于小微经营主体诉求联动响应制度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9日 17:10 来源:嘉鱼县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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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税务局关于小微经营主体

诉求联动响应制度方案

 

一、总则

(一)背景与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的通知》及嘉鱼县地方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嘉鱼县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小微经营主体提出的涉税诉求及意见建议。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专项工作小组

组长:分管纳税服务部门的副局长

副组长:第一税务分局负责人

成员:纳税服务股、征管股、税政股、税源管理股等部门负责人

(二)工作内容

1、全面统筹小微经营主体诉求联动响应工作,协调跨部门资源,督导重点诉求办理。

2、做好诉求受理、登记、流转及反馈,统筹线上线下渠道建设。

3、做好政策解读与适用指导,推动税费优惠政策落地。

4、开展实地走访、政策宣传,收集行业共性诉求。

(三)外部联动机制

建立与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常态化协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平台等方式,共同研究解决跨部门诉求。

三、工作机制

(一)诉求征集机制

1.多渠道受理:

线上渠道:依托电子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开通小微经营主体诉求专区。

线下渠道: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微经营主体服务窗口,配备人员受理诉求,并通过实地走访、税企座谈会等方式主动收集意见。

2.分类管理:将诉求分为政策落实类、执法规范类、纳税服务类、信息化建设类、法律救济类及其他类,标注紧急程度(一般、紧急、特急)。

(二)联动响应机制

1.内部协同:

快速办理:一般诉求5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诉求经分管领导批准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涉及多部门的诉求,由纳税服务部门牵头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主办部门与协办部门职责。

分级办理:对超出本级权限的诉求,直接上报上级税务机关或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并及时告知纳税人。

2.外部联动:

针对需多部门联合解决的诉求(如“个转企”登记、社保缴费等)、流转至相关部门,并跟踪办理进度。

(三)分析反馈机制

1.定期分析:对诉求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梳理高频问题及行业痛点,为政策优化提供依据。

2.精准反馈:诉求办理完成后,由主办部门1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短信或书面形式反馈结果,并推送至纳税服务部门存档。

3.回访评估:对重点诉求企业开展回访调查,评估服务质效,持续改进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政策支持

1.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确保小微经营主体应享尽享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六税两费”减免等政策。

2.联合科技、金融等部门,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银税互动”等精准服务。

(二)技术支撑

1.依托税收大数据平台,精准识别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小微经营主体,通过征纳互动平台推送个性化政策提醒。

2.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拓展“远程虚拟窗口”“问办协同”等服务,实现跨区域业务协同办理。

(三)监督考核

1.将诉求响应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对办理超时、推诿扯皮等行为进行通报问责。

2.定期向嘉鱼县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接受社会监督。

(四)能力提升

1.开展专项培训,提升税务干部对小微企业政策的理解与执行能力。

2.组建专家团队,为复杂诉求提供政策支持与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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